鄉民很崇尚漢摩拉比法典的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我個人也覺得你殺人就該用命來還
但是卻還是有不認同死刑存在的人
如果是原諒兇手就算了
像是這篇
[新聞]「相信他是太愛我女兒」 母通信原諒殺女兇手還幫求情
[新聞]美夫妻原諒殺子兇手 幫他找工作當新兒子疼愛!
但是有些國家根本沒有死刑的存在,你想讓他死也辦不到
甚至很意外的還是國際潮流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的統計,2012全世界已經有140個國家廢除
及不使用死刑(97國廢除所有死刑,8國對一般狀態下、非戰時廢除所有死刑,35國法律
尚未廢除但實際上超過十年未執行死刑);仍維持死刑的只有58個國家(這58個國家中,
只有21個國家在2011年有執行死刑)。也就是說目前全球已經有超過2/3的國家廢除死刑
。而聯合國大會於2007、2008兩年通過決議,呼籲全球停止使用死刑。歐盟的官方立場很
明確為廢除死刑,要成為歐盟會員國必須廢除死刑。美洲、非洲也都出現區域性的文件、
宣言,呼籲區域中的國家停止或廢除死刑。
到底是別人的小孩死不完還是我們的殺人償命價值觀真的佔少數?
P.S.
當然我知道這不適用台灣(台灣沒有真正的無期徒刑)
但是如果花國家納稅人的錢養殺人犯關一輩子我也不想
鄉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