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惡性腫瘤小於2公分 防癌險拒賠
王姓女子15年前向某人壽公司買防癌險,前年驗出罹患直腸惡性腫瘤,申請保險金,卻被
以腫瘤小於2公分算良性、不符契約「癌症」定義拒賠。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前年王女到雙和醫院健檢,被告知大腸有異物,再到台大醫
院做內視鏡黏膜下剝離術,判定是直腸惡性腫瘤。她申請早年購買的防癌險理賠卻被拒。
壽險公司認為,腫瘤小於2公分算良性、不符契約的癌症定義。士林地院認為,沒規定惡
性腫瘤必然大於2公分,病理切片檢查為惡性,判決壽險公司要給付理賠金88萬元。(即
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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