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五十天誤一生的支付命令

作者: pchunter (po)   2015-05-15 13:54:43
看一串下來
法律人的想法就是:
1.可以在20天內申請異議
2.有救濟管道
問題是,為什麼沒事坐在家裡
就突然要上走莫名其妙的法律途徑?
當一般人申請異議、上法院,都不用成本喔?
講難聽一點,你現在去問100個路人
「如何申請支付命令之異議?」
能馬上正確答出來的,有幾個?
作者: barbarian72 (barbarian72)   2015-05-15 13:55:00
一個都沒有
作者: kuninaka   2015-05-15 13:55:00
知法玩法法律人故意發明一堆名詞讓人家搞不懂,付錢了事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5-05-15 13:56:00
可以打電話問。異議寫張紙就好,不用理由證據菲用費用*
作者: phix (88)   2015-05-15 13:58:00
不要再睡了 立法諸公
作者: ntpupu (新台幣PUPU)   2015-05-15 13:58:00
先幫推 不然等等樓下法律人來嗆你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5-05-15 13:58:00
法律人就是喜歡把簡單的東西搞複雜 讓人以為自己很厲害
作者: crazysinger (語)   2015-05-15 13:58:00
知法玩法不行逆?
作者: ko007x (有情有義退隱江湖)   2015-05-15 13:59:00
自己權益都不會顧 難怪被狗民黨搞 你腦袋在想什麼?
作者: wolver (超級大變態)   2015-05-15 13:59:00
還是我偉大的理工 實事求是 有實驗經神 符合生活現實
作者: kuninaka   2015-05-15 13:59:00
了解惡法是權利還義務?
作者: pchunter (po)   2015-05-15 14:01:00
在家沒事還要提防別人來炸支付命令 法律人笑死人的邏輯
作者: thomasii (維尼)   2015-05-15 14:02:00
那拿到綠色傳票呢?
作者: tv5566 (爽)   2015-05-15 14:03:00
重點不在異議 重點是成本太低變詐騙工具 不修法?
作者: roy2142 (roy)   2015-05-15 14:04:00
先幫推 等等某些爛法律咖會來嗆你明明就有好的法律人 偏偏要當那些詐騙打手,還沾沾自喜一些爛咖看到法律被質疑就是先崩潰嗆別人不能改
作者: tv5566 (爽)   2015-05-15 14:14:00
法律人超屌的20年前的法都不能改的 但是大水庫一晚上就有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14:00
可是訴訟程序也是會莫名其妙接到起訴狀繕本阿還會莫名其妙被拘.然後問了才知道寄傳票寄兩次都平信沒收到存在著太多要改的怪異.....
作者: aprendes (隔絕)   2015-05-15 14:16:00
你身體不舒服會找醫生,最起碼還會吃成藥,怎麼遇到法律事件就都自己想當然耳?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17:00
但老闆他是有收到支付命令但以為是詐騙.不予理會.後來再審敗訴.我比較想知道為何無法證明本票是假的.比對筆跡夠嗎?還是需要其他證據?那其他證據是什麼?訴訟程序除了會莫名其妙接到起訴狀繕本還會有直接收到開庭通知.連繕本都沒有的....
作者: destroyfire (毀滅蒼炎)   2015-05-15 14:25:00
活在法治社會不懂法律,怪誰?
作者: ntpupu (新台幣PUPU)   2015-05-15 14:26:00
找醫生要很久?你知道上法院是多浪費時間的嗎?呵呵以為大家整天沒事做?就法律人最厲害囉請假扣錢 有的沒的 整天光應付支付命令就好啊?好爽問題出在這法律有問題 卻硬要說大家沒觀念 也是...我實在想不出來這有什麼好辯的 惡法就修啊 很難?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40:00
那個..所以請記得一定要打電話問或上網查.不花多少時間的
作者: linzero (【林】)   2015-05-15 14:41:00
所以應該可以把除了異議之外的所有救濟手段拿掉了,反正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42:00
確實自己跟家人都沒收到的話.可以聲請撤銷
作者: linzero (【林】)   2015-05-15 14:42:00
法治社會,法律有寫的你不懂事你的錯。民事跟金錢相關的也可以廢除了,全部改用支付命令就好,反正法治社會嘛,正好也可以省下大量司法成本,債權人也方便。至於被討錢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44:00
其他什麼救濟管道方式法律人自己都可以劇烈交換意見換不
作者: linzero (【林】)   2015-05-15 14:44:00
請提異議,不提是你不懂法治社會的精神價值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45:00
完了XDDDDDD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5-15 14:48:00
活在法治社會不懂法律? 這是教育的問題按你這種天才的邏輯,你活在科技的時代會用電腦,你就會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49:00
全部都改成支付命令.那就收不到1.2萬以上的裁判費了....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5-15 14:49:00
自己做出一台電腦? 做給我看?而且前面都說了,這是詐騙集團利用人心的弱點,前面先搞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50:00
法院會沒收入.而且會有更多人濫訴.不可能....
作者: Sarvmill (奇怪耶你)   2015-05-15 14:51:00
幾張假的,最後給你來真的,請問一般有工作要忙有家要顧的人會有時間給你每天一張一張查證嗎?有點常識好嗎?
作者: Tomoyui (BLESS)   2015-05-15 14:57:00
那如果改成支付命令發了之後.再發傳票要開庭.傳票會被認為是詐騙嗎?還是詐騙可以翻新手法.一直寄假的支付命令跟傳票.....改電話通知支付命令跟開庭?.....更像詐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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