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應減少商設 不是拆大巨蛋
3.完整新聞內文:
柯市府追打大巨蛋、台北文創等「五大弊案」,引發風波不斷。前台北市長郝龍斌今日應
邀至中時電子報廣播節目「為所欲為」,接受主持人中國時報副社長張景為專訪,表示自
己和財團見面時,絕對有行政、政風和法務在場,不像柯文哲用公權力干預利益分配,叫
柯不懂法治、不懂市政,不要給人亂扣帽子,也對大巨蛋始末詳細說明。
柯文哲說郝市府留下爛攤子,郝龍斌反駁,任內砍了遠雄在大巨蛋的18%商業設施建築量
體(約市值153億),還向遠雄爭取到忠孝東路、光復南路往內縮。反觀柯市府,在大巨
蛋案沒有為市民謀到實質福利,要解約還是買回也沒個定案,彰顯柯對市政的熟悉度不夠
。
郝龍斌表示,建立大巨蛋的初衷,是為了有個場地能讓棒球賽事不受天氣干擾。但蓋大巨
蛋需要非常多錢,因此向民間招商,並以允許興建商場作為誘因。若是對公共安全有所考
量,應該是減少商業設施,而不是拆大巨蛋。
在大巨蛋的疏散問題上,郝市府花了近4年時間評估環境衝擊、公共安全,郝龍斌支持柯
文哲以最嚴格的標準檢視公共安全問題,但也呼籲,應將這些標準一體適用於所有台北市
的建築,而非針對單一特定建物。郝龍斌更指出,柯市府所雇用的公安模擬團隊,曾經和
台北大巨蛋有過衝突,且模擬的過程是將忠孝路及光復路出口封死,並不實際。就連高雄
消防局長在接受市議員質詢時都表示,內政部的標準比較專業、具體可行。而外界質疑為
什麼要將大巨蛋設置於鬧區,郝龍斌說,他就任以前就已決定,他的責任就是在符合台北
市政府權益、全民利益、公共安全的條件下,順利執行計畫。
郝龍斌以高雄巨蛋為例說明,高雄市政府不但沒有權利金和求償條款,還付給承建廠商15
億,就是因為需要誘因吸引廠商招標。郝龍斌解釋,BOT案和地上權是兩回事,地上權是
讓企業或財團任意使用土地,企業會盡其所能地讓土地發揮商業利益,這樣市府當然會要
求權利金越高越好;但BOT案是政府不出錢,透過民間企業經營公共設施,馬市府招商期
間經濟蕭條,要吸引廠商來,權利金可能就是誘因之一。比較北高巨蛋,就能知道台北市
協商的條件比高雄市政府好。
針對求償條款,郝龍斌反問,柯文哲不是已經針對大巨蛋向遠雄開罰了嗎?政府絕對有政
策工具可以制衡財團,財團在台北市其他建案如果也需要市府支持和配合,市府就絕對有
制衡的力量,且比權利金更有效。
最後郝龍斌鄭重呼籲,要柯文哲不要再躲在廉政委員會後面放冷箭,覺得有問題就站出來
講清楚,並負起政治與法律責任,郝龍斌有自信經得起考驗。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chinatimes.com/broadcast/20150515003262-260714
5.備註:
原來「用公權力干預利益分配」叫做不懂市政... 幹
只會上9.2才會聽的廣播節目取暖
真的是奇人、奇文共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