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部長室未成年學生聲明】
在律師陪同偵訊完後大約10點時得知我們要等到下午3點才能到少年法庭,
在這之前是已成年的會由檢察官偵訊,
但在11點過後警方將未成年的學生集結之後說他們幫我們喬到可以提早到少年法庭開庭,
未成年學生們分成兩部車前往,
到了法院之後警察要求學生排隊,將我們帶入地下室然後開始搜身,
將我們身上所有物品包包全都收走,包括手機,然後把學生大約4個一間鎖入收容所,
這過程中完全沒有律師沒有家長甚至沒有成年人,只有警方和未成年學生,
而我們要求警方解釋時警方卻以命令式的不准我們提問,
也不准我們打電話通知家長和律師,就這樣把我們關著,直到我們出庭,開庭後法官解釋開
庭結束後家長將文件填妥後即可將學生領回,
但開庭結束後家長在現場而警方卻是要求我們排隊然後再次講我們鎖入收容所,
之後才一部分一部分的將學生帶離地下室由家長領回
這樣的狀況下我們有以下幾個疑問
1.在我們到少年法庭前我們所知是已成年的準備由檢察官偵訊,
我們懷疑提前將少年法庭開庭是有意將我們分開,
造成我們到少年法庭時一開始沒律師開庭律師才陸續趕到的狀況
2.為何警方可以不做任何解釋就直接強行對學生搜身然後搜完身將所有物品沒收
3.為何我們連使用手機連絡家長和律師都不行?而手機這種我們唯一的聯絡工具也要收走,
連跟隔壁收容所一起被帶來的學生講話也不行
4.雖然我們沒有很了解少年法庭的運作程序但我們不認為直接沒理由的將學生鎖進像是監
牢的收容所是合理的
5.為何法官都已經解釋家長文件填妥即可將學生帶回我們還需要再被鎖回去收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