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吃下半條蟲 店經理證無毒吞另一半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507240106-1.aspx
發稿時間:2015/07/24 10:53 最新更新:2015/07/24 10:53
(中央社台北24日電)大陸一名女子日前在快餐店(速食店)吃到一條蟲,蟲體一半已經
吃下肚,他的母親找店內經理理論,這名經理說這是菜蟲,對身體無害,一口氣將半條蟲
子吞下肚裡,證明無毒。
中國大陸重慶晚報23日報導,重慶市公安局渝北區分局兩路派出所19日下午接到一名女士
報警稱,她和女兒在金航路一快餐店吃飯時,吃到一條蟲,正和店方發生爭執請民警前來
處理。
這名女士告訴民警,蟲子已被女兒吃掉一半,她叫來服務生,對方確認是蟲子後道了歉,
答應賠償人民幣500元(新台幣2500元)。
不過,快餐店的大廳經理過來說:「這不是什麼有毒的蟲,就是一條菜蟲,可以食用!我
們沒有權限賠你這麼多,只能賠償300元。」
這名女士不高興,賭氣說:「你把這半條蟲吃了,我不要你賠錢!」沒想到大廳經理夾起
蟲子就往肚子裡吞。
女士見狀後答應不要賠償,但要求在發票上寫明用餐時吃到半條蟲。大廳經理不願意,雙
方僵持不下,打電話報警協調。
經民警調解,快餐店答應賠償女士300元。由於快餐店顯示出誠意,這名女士就不要求在
發票上註明吃到半條蟲了,雙方已達成和解。104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