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毒布丁主嫌輕判3年 付109萬可脫罪
3.完整新聞內文:
台南市立光農工公司以工業用膠代替食品添加物使用的天然膠,引發毒布丁風波,害統一
布丁、依蕾特因此下架,主嫌遭檢方起訴請求從重量刑,但日前一審判決出爐,台南地院
法官以無具體事證,顯示消費者食用後致病或死亡,205罪個別輕判主嫌2至7個月不等徒
刑,還能易科罰金;換句話說,業者5年賺1.4億元,但只要付109.5萬元,就可以不用入
監。南檢表示等接到判決書後, 將會上訴。
立光農工公司將工業用膠代替食品添加物使用的天然膠,賣給統一、愛之味等191家食品
廠商,還將過期食品添加物「精製刺槐豆膠」等賣給依蕾特等16家廠商做食品。
台南地院法官認為,被告蔡福源(66歲)違反《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偽造文書》等
罪,他共犯了205罪,法官採取一罪一罰,每罪判處七個月到兩個月不等 徒刑,應執行刑
是3年,但由於個別罰則都可以每日1000元易科罰金,也就是蔡福源只要支付109萬5000元
就不用入監服刑。
一審判決書指出,蔡福源明知工業用膠「EDTA-2NA」(乙烯二胺醋酸二鈉)不能賣給食
品廠商,竟從2008年1月起透過 轉售賣出或摻入洋菜粉、愛玉粉、蒟蒻果凍粉等方式賣給
統一、愛之味等不知情廠商。蔡福源等人也把過期的「精製刺槐豆膠」、「乙二烯酸鉀」
、「保水膠」等, 製成複方產品,或偽造有效日期販售。案經台南地檢署接獲新北市衛
生局檢舉,查出立光農工不法。
法官認為,蔡福源確實不該將工業用的「EDTA-2NA」(乙烯二胺醋酸二鈉)當作食品級使
用,但因全案沒有具體事證顯示消費者食用後致病或死亡,無法證明蔡福源販售「
EDTA-2NA」會導致危害人體健康,所以法官才每案量刑七個月到兩個月不等的徒刑。
至於統一、愛之味等受害廠商,對立光農工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告訴,刑事庭法官以
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把民事賠償部分移送台南地
院民事庭。(辛啟松/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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