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idao (愛到)》之銘言:
: 目前在制度上
: 合格的室內設計牌有二大類:
: 1、設計: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
: 2、施工: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裝潢木工、家具木工乙級
: 可持其中一類證照+訓練課程證明向主管機關登記為室內裝修業
: 同時建築師、結構及土木技師
: 也有室內設計或施工的同樣資格
: 有人說
: 以建築師的訓練背景來看
: 其從事室內設計工作更有優勢
: 真是這樣嗎?
: 建築及室內設計系本科的人士怎麼看?
: 有無八卦?
我這樣跟你說好了
根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
室內裝修圖說應由開業建築師或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署名負責。但建築物之分間牆位置變更
、增加或減少經審查機構認定涉及公共安全時,應經開業建築師簽證負責。
原本室內裝修應該是設計師就可以幹的
但是當年立法時參與立法的建築師非常的聰明
把建築物分間牆的簽證權留給自己
試問,誰家裡搞重新裝潢不拆牆隔新房間的?
就這樣,當建築師把這個簽證權抓在手上時
就注定了建築師比設計師來的有優勢了
目前只有台北市與新北市有簡易室裝申請
動一堵牆找個建築師來跑室裝申請大約要6-10萬左右
完整室裝的話,大約要30萬上下
(其他縣市按法必然要完整室裝申請,但反而乾脆都不申請囉XDD)
也就是按照法律來看
你甚麼都還還沒做,只是想把一堵非屬承重牆的輕隔間拆掉
你就要先花個6-30萬
你不申請也可以
如果你鄰居檢舉
先開罰6-30萬(剛好跟市價差不多)
且事實上,在營建業之中
有規模的營建公司通常都已經跟固定的建築師事務所合作了
每年畢業這麼多建築系的
考上那麼多建築師
哪裡養得活
所以很大部分的建築師事務所都在兼著做室內裝修
不過有趣的是
第五條 室內裝修從業者業務範圍如下:
一、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
二、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業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
三、室內裝修業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之業務。
我們發現建築師自己不能從事室裝施工業務啊XDDDDD
不過沒有建築師會鳥這條的
要不然只靠簽證設計賺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