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過更幹的
3年前國立X東大學(必修)通識課程:"藝術入門"
一個通識課老女人教授
分組小組報告 要幫她翻譯外國原文
說這是她的論文會用到的OOXX...跟藝術有關3小的
每組7人 分發印好的文章
每個人翻譯2~3頁(侵犯版權)
全班加起來剛好幫她翻譯完整篇內容 (根本免錢翻譯工具人)
最白爛的是上課2個多小時
給我放電影然後中離
要不然就是睡覺 超扯蛋的
沒錯就是有這樣的爛教授鬼混賺國立大學學生錢的
更扯的
為了在開學的時候
騙到夠多的學生選修她的某堂課
她就故意在選課系統上面偷改課程名子
把(台灣藝術史) 改成 (必修-藝術入門)
然後選了(必修-藝術入門)之後
才發現這堂課根本是(台灣藝術史)
結果選(必修藝術入門)的我 還有我朋友被她騙進去
剛好那堂課的學分我一定要修
退選這堂課的話就GG了 幹你娘機掰操
她還故意說是她忘記把系統改掉以前的設定
.....
還好我畢業多年了
這種爛老師聽說還留在那邊繼續荼毒學生
根本 幹0糧機掰老母豬滾喇
※ 引述《gjsjhang (臺灣杉-Biang)》之銘言:
: 副教授抄學生 33頁剽竊30頁 (Apple)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907/36764229
: 判囚半年確定 另涉詐領補助款
: 【孫友廉╱新北報導】老師抄襲學生還抄很大!基隆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副教授郭博文,二○○九年發表有關休閒農場的三十三頁研究報告,竟有三十頁抄襲所指導的張姓女研究生碩士論文,還拿不相干的發票、收據詐領校方研究補助款三萬七千元。智財法院審理後,依違反《著作權法》等罪將郭判刑六月,可用十八萬元易科罰金定讞。
: 辯稱是共同著作
: 判決指出,郭博文於二○○九年向學校提出「台灣北部休閒農場農業資源體驗活動之研究」,事後卻遭檢舉涉抄襲及詐領費用。法院開庭時,郭強調該研究報告是和張女「共同著作」,他指導張女的論文時,就有處理她論文中的研究架構等內容,並引介四家農場給張女;報帳不實只是行政疏失。
: 而張女被檢方傳喚出庭作證時,才知道自己的論文被抄去當研究報告;她指出,讀研一時,有跟郭老師討論論文方向,研二時她跑了約十家農場,深度調查訪問後完成論文。
: 法院認為,論文是張女完成且擁有著作權,但老師的研究報告三十三頁,扣除前言不到三頁的緒論等內容,其餘的「研究結果與分析」等精華,均抄襲論文,僅有小部分不同,卻未註明出處,此外,郭將其他研究案的植栽等支出,拿來向校方申請此次研究補助,法院認定郭已觸犯《著作權法》及詐欺罪。記者聯繫不上郭男及張女;校方表示,郭男已辭職,對本案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