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kaHakkinen (專長:丟人現眼)》之銘言:
: 清大材料系教授周卓煇表示,若A機車時速八十公里,B機車時速六十公里,兩車對撞受
: 力就是一百四十公里的衝撞速度,加上機車、駕駛超過一百五十公斤的重量,撞擊瞬間的
: 力量將近一千公斤,被撞的人「不死也半條命」。
: 律師林富貴表示,黃姓少年因車禍造成對方死亡,是觸犯刑責兩年以下的過失致死罪。
: 試車對撞示意圖
: 陳男和黃姓少年在試機車時,疑因黃男迴轉逆向行駛或停在路旁,陳男來不及煞車迎面對
: 撞。
各人造業各人擔,出來混遲早要還的,沒什麼好評論
我對最後這段比較有意見,兩車各以時速60,80km/h對撞,
等於140km/h的撞擊速度嗎? 答案是 不會
假設兩車質量一樣, 作用力等於反作用力, 兩車會各自吸收一半的動能
所以兩車對撞跟的結果跟撞牆是一樣的,
流言終結者某一集的觀眾來找碴有做過這樣的實驗
實驗方式很有趣,是拿黏土做測試,然後看潰縮量來做比較
結果證明,對撞的下場跟撞牆是一樣的
流言終結者(優酷影片,不喜勿入)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QyMzMxMzQ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