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商店是吧...
算三個人好了
一個月多4天 加班費
133塊算135好了
讓你算兩倍好了 也就是四天 每天多發一倍薪水
96小時 X 3人 X 135元 =38880元
也就是說 總公司只要肯少賺4萬一家加盟店
便利商店加盟主就沒差
全台灣有約5千間 7-11
5000 X 4萬 = 約2億一個月
也就是統一 一年多付24億的人事成本
統一超商 2015年 年營收2000多億
一個年營收兩千多億的公司 要想辦法省24億
應該不是啥太困難的事吧...
講的便利商店很可憐似的....是加盟主被總公司剝削很可憐吧...
不知道我有沒有算錯啦
大家想想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