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使用"別人腳踏車被恐嚇和解可以求告嗎?

作者: tx210 (林小明)   2017-01-04 17:22:10
※ 引述《gn01914712 (南港梁朝偉)》之銘言:
: 如果
: 我是說如果,
: 我跑去長興街學店的宿舍
: 隨便借一台腳踏車
: 想說幾個小時後還到原處
: 結果車主是個時間很多的肥宅
: 調監視器抓到我
: 聯合舍監把我抓到輔導室
: 接著
: 舍監"威脅"我要跟警察說,逼我跟車主和解
: 我迫於被困在輔導室內而交出我錢包裡的兩千元
: 請問我可以現在去報警說被恐嚇嗎?
: "使用"別人腳踏車雖然有道德的疑慮可是並沒有觸犯我國刑法吧?
: 有法律專家可以跟我解釋解釋嗎?
漏洞百出
我們從頭到尾沒有任何肢體接觸哪來的推?
還有2000也是錯的別秀下限囉
你要不要說說看你的2000怎麼算的?
你要吉你就來吉
我也不知道你要吉什麼
再補充一個
本人BMI不到20你也能說肥宅
真的很棒棒呢
作者: Misiasuu (陌生人)   2017-01-04 17:23:00
!天啊啊啊啊所以他真的偷你的腳踏車!
作者: tw15 (巴拉巴拉)   2017-01-04 17:23:00
爆掛?
作者: willie7878 (wanaGG怎不去玩個火影砍o)   2017-01-04 17:24:00
我覺得超好笑欸 不就偷車賊被抓人家留活路給他她還惱羞哈哈哈哈哈
作者: Misiasuu (陌生人)   2017-01-04 17:25:00
(拍拍 支持你告他誣衊你是肥宅!
作者: hector958 (Hector)   2017-01-04 17:26:00
事主出現了!
作者: s87087   2017-01-04 17:26:00
現在吃雞排 晚餐不用吃了
作者: Misiasuu (陌生人)   2017-01-04 17:27:00
我有把整篇含推文補充都寄到自己信箱,有需要跟我拿。
作者: soong2468 (Soong)   2017-01-04 17:27:00
快吉他!
作者: wigping (斯文敗壞)   2017-01-04 17:27:00
雞排珍奶套餐特價100元,限量100份
作者: ev331   2017-01-04 17:35:00
作者: Krishna (wait for me)   2017-01-04 17:38:00
這,只要是男人就一定吉的吧
作者: tx210 (林小明)   2017-01-04 17:38:00
其實就只是一個路人甲反串事主吧 這麼多矛盾點根本來亂
作者: Krishna (wait for me)   2017-01-04 17:40:00
還在替原原po開脫啊?有沒有這麼好心
作者: willie7878 (wanaGG怎不去玩個火影砍o)   2017-01-04 17:42:00
原來是路人甲啊 好吧
作者: andy2011 (andy2011)   2017-01-04 17:51:00
原來都鄉民下手前先戴個鐵手套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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