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堆人說給加班費就好
那價錢會不會轉嫁到幼兒家長身上?
一堆在喊不能漲價。是要幼兒園倒閉嗎?
一個老師本薪40000 一個班兩個老師 有五個班
10位老師一天勞動成本抓管銷30000 增加班 因超過時數4小時要變
若約定爲每日工作8小時來講好了
加班時間為2小時,加班費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以上; 若工作9小時,則加班4小時
,前2小時加班費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以上,後2小時加班費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加給2/3以上。
加班費一定轉介到家長身上啊,不是很合理嗎?
台灣真的是蠻奇怪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