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東森
2.完整新聞標題:開槍轟情敵!蘆洲小醋男聲押「看守所過年」 痛哭:我不逃
3.完整新聞內文: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27歲陳姓男子,不滿江姓前女友(38歲)與舊愛張男(36歲)復合,於31日上
午7時許開車追撞騎機車的2人,隨後還下車朝張男腹部開了一槍後逃逸。陳男在外躲了3
天後,於3日中午主動向警方投案,新北地檢署4日依有逃亡、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陳獲
准。
江女原本與張男是一對愛侶,但2人因故分手後,江女轉於與小9歲的陳男交往,但期間江
發現陳男生活圈相當複雜,甚至還有吸毒情形,她不願牽扯太深,遂決定與陳男提出分手
,之後再轉與張男復合,2人並於蘆洲共築愛巢。
陳男在分手後相當不甘,發現前女友與舊愛復合,認為是張男介入才導致2人感情破局,
醋勁大發下開始尋找江、張2人身影。31日上午7時許,埋伏在住處樓下堵人的陳男見到江
女坐上張男機車一同出門,立即駕車尾隨在後,行經蘆洲國道路二段時,陳重踩油門將2
人撞倒在地,不顧前女友痛得哀嚎,還怒氣沖沖地下車朝著張男腹部開了一槍,犯後隨即
逃離現場。
挨槍的張男由於槍口是近距離擊發,子彈貫入腹部卡在脊椎處,當場血流如注,所幸送醫
搶救後撿回一命。
陳男犯後為躲避警方追緝,在外逃逸3天,直到3日中午才主動投案,但目前槍枝仍未尋獲
。警方調查後發現,陳男雖然是在逃,但期間仍有閒情逸致到頂樓看煙火跨年,直到身上
錢花完了才決定請父親找律師並主動投案,到案時身上僅有50元。
對於槍枝來源,陳男供稱是在網路購買,且案發當天只是想掏槍出來嚇唬情敵,不料槍口
卻突走火,子彈才會擊中倒臥在地的張男,強調自己並非故意犯案,事後槍枝也已被他丟
棄。
由於陳涉及殺人未遂、毀損、恐嚇、槍砲等罪嫌,新北地檢署認為有逃亡、滅證之虞,4
日向法院聲押獲准。而陳男得知農曆年將要在看守所裡過時,當庭留下男兒淚,痛哭道「
我是主動投案,絕對不會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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