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TVBS
2.完整新聞標題:
國道變賽車場!5輛藍寶堅尼競速
3.完整新聞內文:
竟有5輛大膽藍寶堅尼在高速公路上競速狂飆,有民眾目擊,國道三號台中清水路段,5輛
不同顏色的藍寶堅尼,在內側、外側車道穿梭競速,這個路段限速110公里,光是看目擊
者行車紀錄器的時速105,超跑明顯超速,而且時速可能高達168公里,其他用路人不滿,
他們簡直把國道當成自家賽車場;不過國道警方卻說,即使有人檢舉或能計算車速,還是
不能開罰,因為必須要經過認證的儀器拍攝到,才能開出罰單。
駕駛開在國道三號,左邊突然衝出綠色大牛,都還沒回過神,後面又衝出橘色新小牛。
目擊民眾:「後來還有,閃遠一點。」
一連三台藍寶堅尼競速狂飆,快速穿梭,其他駕駛根本就不敢換車道,深怕超跑反應不及
高速衝撞。
高速公路上競速狂飆,發生在國道三號清水路段,千萬超跑比誰更會跑,不只在內側,也
在外側切換車道。衝過去瞬間,還能聽到風的呼嘯聲,限速110公里,仔細看,民眾這台
車行車紀錄器影像下方,時速大約105公里,從他旁邊超過去的藍寶堅尼早就超速。
物理老師鄭典:「我們利用這個格線上的距離,然後加上他超過的時間,然後我們用距離
除以時間,我們計算出來之後,再換算成每小時多少公里,可以看出來他超過他的速度,
大約是每小時60幾公里速度。」
物理老師說,依車道白線長4公尺,間距6公尺來算,超跑時速大約高達168公里。不過國
道警方卻說,因為不是測速儀器拍攝的,就算有人檢舉,也無法開罰。
國道七隊大甲分隊小隊長孫學訓:「沒有辦法開罰,因為一般他的速度我們是要以科學儀
器,那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去檢驗過的、認證的。」
只是5名超跑駕駛競速飆的爽快,但目擊民眾卻認為,怎麼可以把國道當成自家賽車場,
難道其他用路人都是隱形人嗎?就算檢舉,警方也不能罰,國道沒有超跑的一般人,誰來
保護他們的安全。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tvbs.com.tw/local/701983
5.備註:
原來要被固定照相的拍到才會有事
以後國道看到前方出現奔馳中的斑馬, 只要不蛇行也不用擔心超速
市區看到警車也不必自己嚇自己了
肥宅自身的法治素養真的堪憂啊今天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