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球最初被發明出來時,是貴族之間的休閒娛樂 社交活動。
總之本質是高雅 尊貴 悠閒的。
可是當競技網球出現後,變化就發生了,職業化之後,球員更是要兼具速度 力量 技巧和
耐力
這樣的運動 居然有人要求選手們要維持兩百多年前那種高雅的氣息 會不會太過分?
不然足球 棒球 籃球 這種的要怎麼辦?
肢體碰撞就不說了,充斥著嗆聲 叫囂 垃圾話 演戲 還有各種衝突。反而更受觀眾喜愛
這些運動觀眾都可以瘋狂吶喊 選手都可以豪邁奔放。成績照樣很優秀 越熱情越好看
網球比賽本質也是擊敗對手吧? 那跟足 籃 棒球有何差別?
觀眾要安靜無聲,選手才可以專心比賽? 比賽過程不能太顯露情緒,才算好的選手?
整個不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