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工作連帶保證人,WTF?????

作者: atsui696 (洨大一)   2017-05-07 02:37:14
各位版大好
小弟我朋友最近在一間上市櫃滿有規模的公司得到一份工作
但是,除了罰款有點誇張的競業條款之外,還需要一至二位保證人的簽章和身分證影本
如果將來有任何背信、或違規的事情發生,保證人需要負100%的連帶責任
聽說是全公司的人都需要,覺得相當誇張、感到疑惑不解。
首先,怎麼會去找跟工作範疇無關的第三者,來替勞資雙方可能發生的問題負責任呢?
太不合理了吧?? 還可以趁機拿到一堆個資;
再來,這個保證人制度的背後,代表在出事情的時候資方可以有雙重保障。
公司發現用錯人時可以再拉一個來墊背;但若勞工發現公司不好卻不能說換就換
有些風險本來就是勞資雙方各自要承擔的不是嗎?
居然存在著這麼不平等的制度,勞委會沒有話要說嗎???
最後,很多時候會出事情,根本就是公司的內控做不好或稽核制度有問題。
你如果不相信這個員工,那一開始就不要請他來上班啊,這不就是人事該負責搞定的事嗎?
如果來了之後才發現有問題,那也跟上述的一樣啊
用人本來就要承擔這樣的風險,而且內控做得好的話這樣的人也沒機會亂來吧???
我知道民法裡面有人事保證的相關規章,但這種把問題用非常粗糙的手法包裝之後,
再全部丟給員工+無關的第三者的方式,我用聽的也覺得非常的難以接受。
"員工誠實保障保險"是個比較合理而且有正當性的解決方法,但似乎很少公司採用??
有沒有鬼島真的是100%資方天堂的八卦?? 台灣的未來還有救嗎????
作者: Rrrxddd (RRXD)   2016-05-07 02:37:00
你不要來討拍
作者: smith5656 (電子學型男)   2016-05-07 02:37:00
黑心肉老闆跟林佳龍是獅子會同區好朋友!林佳龍給我出來下跪跟人民說清楚!
作者: basketkdash   2017-05-07 02:38:00
沒救 還不快陶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17-05-07 02:38:00
又不是在衰,簽這種保證人
作者: sellgd (李先生)   2017-05-07 02:39:00
財經類的嗎 好像是常態 爛公司就不要簽這種的了還有比較機密性的政府單位也會
作者: kamisun (水銀燈的主人)   2017-05-07 02:53:00
簽這種連帶保證人,也可以要求公司發薪水要銀行連帶保證這樣才不會有老闆跑掉不發薪水,員工喝西北風
作者: beautybonnie (公主徹夜未眠)   2017-05-07 02:59:00
噓噓東的???
作者: kichyo (安土城主)   2017-05-07 03:09:00
這種現在應該已經沒有法律效力了
作者: PainTT (塗鴉踢踢)   2017-05-07 03:48:00
房仲
作者: goodat (goodat)   2017-05-07 06:37:00
一家公司內控再嚴密也難防有意偷盜之徒,不想簽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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