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務部長拒槍決死刑犯:無法解決問題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8-05-30 11:26:47
槍決死刑犯當然不能解決社會問題
但判了死刑定讞你身為法務部長不簽署執行令這才是更大的問題
國家的運作都是依靠法治在運行 不是個人意志在恣意決定
今天經過司法體系三級三審定讞的判決 你身為執行機關卻不執行 視法為何物?
你認為這群死刑犯不該死 那你去請總統大赦或特赦阿 依照法律程序來啊
台灣就是因為這種有法不遵的風氣 行政機關恣意妄為 視法律為無物
人民怎會守法 尊重國家的法律秩序 法治只是國家秩序最基礎的一環
身為最高行政法治機關首長 連這點都做不到 遑論要人民守法
有種你就修法廢除死刑或是請總統大赦特赦 這才是你法務部長該做的
而不是壓著死刑執行令 在那邊浪費納稅人的金錢 跟 死刑受刑人的時間
要不要廢死 我都沒意見 但依法該怎麼樣做 就請怎麼樣做
不要讓法律變成 你政客遂行私慾的工具
作者: zero249238 (小炎)   2018-05-30 11:28:00
中肯
作者: wwvvkai (We do not sow)   2018-05-30 11:28:00
都關幾年了
作者: airvivi (air)   2018-05-30 11:29:00
平常法匠開口閉口就法,現在要依法執行又有話說
作者: x1434 (rain)   2018-05-30 11:29:00
到處詐騙,亂殺人,亂源在部長。
作者: yymeow (ㄚㄚ喵)   2018-05-30 11:30:00
中肯推
作者: d16352003 (大衛)   2018-05-30 11:30:00
推你這篇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8-05-30 11:31:00
問題?本來沒問題,是不簽死刑才發生問題
作者: kilof (KiLoF)   2018-05-30 11:32:00
行政裁量權 謝謝
作者: ElsaKing (Hushpuppy)   2018-05-30 11:32:00
很有道理!廢不廢死是另一個議題 但若不想執行勤務 當初早說自己不夠格擔任該位置 否則找個不執行該職位業務的來只是浪費彼此時間
作者: d16352003 (大衛)   2018-05-30 11:34:00
原來是行政裁量權>>>司法阿... 失敬了
作者: iam0718 (999)   2018-05-30 11:34:00
法律千百條要用自己橋阿
作者: toshiba5566 (toto)   2018-05-30 11:44:00
檢舉法務部長瀆職!
作者: stun991 (無我渡蒼生)   2018-05-30 11:46:00
中肯
作者: ricewin (小米)   2018-05-30 11:47:00
是簽了瀆職,還是不簽瀆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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