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者死,是千古流傳的惡習
廢死不可! 沒有錯 但是!
死刑只是爽了社會大眾 對受害者與加害者 有何幫助??
孟德斯鴆恐在法國幾百年前就提出天賦人權
這四個字 震驚了全世界 從此人本團體就一直不斷地鼓吹廢死
絕對要廢除死刑 這種毫無天道的殺人方法
就算他罪大惡極 殺了很多人 但我們又殺他 豈不是跟他一樣?
鄭捷其實就不應該殺了,法務部做了一件錯事
所以這幾年都不敢再殺人
應該讓加害者 好好反省反省自己的過錯
直接殺了他太便宜了
正所謂 浪子回頭金不換
face才能跟得上時代潮流 facebook已經過時啦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