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涉違反個資法 台權會告發電信業者

作者: leocean9816 (阿光)   2024-06-17 01:11:05
自立晚報/黃緒生
涉違反個資法 台權會告發電信業者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宣稱,其使用電信資料比對出不同集會群眾各自之人口特徵後
,包含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及各大電信業者均僅將此風波認作單一事件,未通盤
檢討電信資料長期為各方目的外利用之事實。
NCC主委陳耀祥甚至表示,只要經過去識別,即不再是個資,漠視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
」要求於蒐集、處理、利用逐項階段均應具備合法蒐用事由之規定,竟將被定位為屬安全
措施之「去識別」手段,恣意解讀為法定蒐用事由,毋寧是另闢蹊徑,為業者具高度違法
嫌疑之行為開脱。
台灣人權會15日向行政院個資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寄出相關事證,以違反個資法第5、19、
20、41條等為由,請籌備處基於職權向地檢署告發電信相關業者及涉案人員。
台權會說,NCC、三大電信業者所稱之「去識別」之資料,實際上仍可與其他來源之不同
資料串聯、比對,甚至貼與更多標籤及對個人剖繪,顯見其根本未達「去識別」之結果。
而至今,此等資料之利用竟從未確認其於個資法的蒐用基礎,更遑論就其具違法嫌疑之利
用行為從事任何有意義之調查。
台權會敦請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善盡職責,就有違法嫌疑之行為向地檢署迅為告發

https://www.idn.com.tw/news/news_content.aspx?artid=20240616freeman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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