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之銘言:
: 法官審酌被告等人所涉收賄、圖利等罪,均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考量趨吉避凶之基本
: 人性,本易伴隨有高度逃亡及串證之可能。
: 記得釋字665,
: 告訴我們重罪不可以是羈押事由,
: 經過了16年,重罪推定了逃亡、串證。
: 然後等同回覆成羈押事由了。
: 司法節,法官給了我們一個最好的禮物。
: 回到了16年前。
上次高院裁定書不願意放人的理由
故意提到彭振聲認罪才有資格交保
柯文哲四人沒認罪不能放出去
高院未經審判程序,就在逼人認罪,很扯吧
當然這次也無視釋字665
台灣司法變成這樣綠色私法是很恐怖的
完全無視法律程序,等同戒嚴一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