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4人抗告深夜遭駁回! 高院裁定理由曝
2025.01.12 09:24
台視新聞 責任編輯/洪季謙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等4名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被告遭台北地院裁定羈押後提出抗告,高等
法院11日深夜駁回,確定羈押3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且不得再抗告。
針對被告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所提出的抗告,高院合議庭認為,被告等人雖否
認罪嫌,惟有卷內證據可佐,足認被告等人犯罪嫌疑重大。經審酌被告等人所涉之罪嫌,分
係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或圖利罪等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考量趨吉避凶之基本
人性,本易伴隨有高度逃亡及串(滅)證之可能,且被告等人所涉罪數非少,如均成罪,則
未來刑責可能甚重,更增加被告等人逃亡及串(滅)證之可能性。
高院指出,審酌被告等人之身分、地位、經濟等情,足認被告等人有動機潛逃海外以規避本
案審判,或串(滅)證以妨礙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顯難透過具保、責付、限制住居、限制
出境、出海或以科技監控設備等拘束人身自由較輕之手段加以防止。原審考量國家刑罰權之
行使及被告等人之人身自由限制等一切情況後,認有羈押之必要,核無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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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指出,審酌被告等人之身分、地位、經濟等情,足認被告等人有動機潛逃海外以規避本
案審判,或串(滅)證以妨礙審判程序之順利進行
簡單說 高院覺得阿北會串證加逃亡 所以繼續押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