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組法官:
審酌黎曼之身分、地位、經濟等情,
足認黎曼ζ函數非平凡零點的實數部份是 1/2。
三審定讞,不得抗告。
太厲害了啦!不需要證明,不需要對質疑提出解釋,
不需要做大規模隨機雙盲安慰劑對照組實證法學。
你的指導教授說你的論文沒有抄襲,
文組法官說那是你的指導教授個人言論,不予採納,
直接宣判你的論文抄襲。
全世界的數學家、科學家可以洗洗睡了,
台灣的法官靠宣判就可以解決所有問題了。
小草們乖乖遵守法律,要有法治精神,
接受法官的宣判,法官怎麼講你就怎麼舔就好。
法官不需要跟你講邏輯、講道理、講普世價值,
只要你服服貼貼地張開嘴巴舔法官就好。
靠著法官宣判,就可以認定黎曼猜想為真對不對?
有沒有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