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1-23 11:58:57※ 引述《semih (Sayginer)》之銘言:
: 聯合報/記者周佑政/台北即時報導
: 立法院去年底完成憲法訴訟法修法,總統府今天發布總統令,公布憲訴法修正案。賴清德
: 總統批示「本案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以明確憲法框架,維持憲政秩序」。
: 備註: 有的新聞下標寫3天才生效 是沒看到第95條
: https://i.imgur.com/7ZDkzlL.jpeg
這也要參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
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因此才能讓釋憲大戰在生效日前,開始硝煙彌漫、且誰都坐立難安...
如果直接講「公佈日即發生效力」,這才更好玩...
: 引用報導者圖片
: 可能的後續路徑圖 可能最右邊的機率大....
: https://i.imgur.com/3UlsnqR.png
: https://i.imgur.com/lnkgHvB.png
: https://i.imgur.com/6b9xlk1.png
就刻板印象來說,一般上如果釋憲聲請被議決不受理,假執行、暫時處分之聲請也會被一
併駁回
然而這確實是足以引發憲政危機的修法,因此理論上應設定較長的緩衝期間,讓在新法生
效前的案件依舊法審查
(這似乎不關乎刑法、民法、行政法或其他非訟事件的「新舊法比較」問題)
只是不管怎樣看,新版《憲法訴訟法》已經讓各方罵聲四起
且依舊法提案者也要擔心權益受損
因此如今的一連串行為,恐怕是讓現行體系出現崩塌的起源,一旦管不好很有可能會讓麻
煩加劇,誰都逃不了相應責任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