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原PO去彰師兒英所報到,
報到的時候才發現,
每個研究生都必須
每周兩小時"自願"無薪幫忙系上處理雜事
這樣必須"自願"一年
說是自願其實由不得你
最後還要我們簽同意書
想問問大家
這種在招生簡章上也沒標明
系上網站上也沒寫清楚
去了才知道
想知道這樣合理嗎?
還是本來大家就是照者系所怎麼規定就怎麼走
不要得罪系上(或教授?)
不知是原PO反抗性太強還是不合理?
因為原PO其實年紀也不小了
必須一邊讀研究所一邊工作
之後時間真的會很緊很忙
所以一開始看到這種規定
心還是揪了一下(真的怕忙不過來...)
麻煩大家解惑
是每個研究所或多或少都會有這種情形嗎?
先謝謝大家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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