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早安
日前報考了北市大的推甄
我要報考的所規定要推薦函2封
結果我在昨天初試審查結果出來前意外發現我的推薦函竟然被丟在我的資料夾
(我知道很蠢我也很想死)
我以為應該不會過了
但剛剛看結果竟然合格
我想問的是
1.北市大推甄以往初試結果都是只要有報名就會初試合格嗎?
2.我應該要打去系所問我要補寄推薦函還是我直接帶著推薦函到面試場所給教授?
3.推薦函沒繳到又合格,代表我的分數裡項目「資料審查(包含研究計畫20%和學業及學
術表現30%)會被扣分嗎?
會被扣分是否去面試會直接被當炮灰QQ
還請各位版友給我意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