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immy357 (傑 米 3 5 7)
2018-06-27 15:34:02各位好,近年想補充學歷打算就讀在職碩班...
但有關同等學力的報名資格有點疑問,想請問各位,以下是我的狀況
高職就學期間考到乙級證照(最高級別)
高職畢業後直接開始工作,證照相關工作合計超過五年
但非同一間公司待滿五年、期間有公司沒勞健保但有開工作證明
報名二專假日進修,今年順利畢業。
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
中華民國106年06月02日臺教高通字第1060073088B號令
六、技能檢定合格,有下列資格之一,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
(二)技能檢定職類以乙級為最高級別者,取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之
單一級技術士證後,從事相關工作經驗五年以上。
只有這條有機會,但該如何去驗證五年的工作經驗?
如果是提供"勞健保轉出單"中間有公司沒保勞健保,扣掉年資就會不足五年
有必要提供我的勞健保資料嗎?
或是附上工作證明就好了嗎?
麻煩各位幫我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