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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4 00:09 聯合報 記者馮靖惠/台北報導
台大校長人事案至今膠著,一群台大學生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希望透過司法,讓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在行政爭訟確定前暫時擔任校長,台北高等行政法
院訂於下周一(六日)開庭。教育部陳述意見狀昨曝光,認為駁回台大校長聘任案不是行
政處分,且聲請人並無具明有何急迫、重大損害,應駁回聲請。
台大學生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原訂廿四日
開庭,案經當事人遞狀聲請,改訂六日開庭。教育部書狀昨曝光,台大學生從中解讀,看
來教部仍要「堅持卡管」。
提起訴願的台大王姓學生表示,他個人解讀教育部的陳述意見狀,看不出任何有要「放手
」的意思,「教育部還是要拔管,而且滴水不漏。」
首先,教育部書狀內容表示,教育部五月四日的函,是教育部依其法定權責所為之行政審
查,屬「內部職務指示」,並非行政處分。王姓學生指出,教育部認為不聘任管中閔一事
不是行政處分,也就是說,利害關係第三人不可以提起訴願和行政救濟。
此外,教育部書狀寫到學生並不是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人,欠缺訴訟當事人適格;聲請人並
未舉證釋明,管中閔未上任,對於台大有何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或刻不容緩無法循
行政爭訟程序處理之「急迫危險」,不符合行政訴訟法第二九八條第二項所定之必要情事
。
對此,王姓學生說,包括教務長等五名一級主管更動,以及城鄉所可能聘到涉嫌性侵的學
者等事,都已造成台大學生恐慌,當然會對學生造成損害,這些也都可能跟台大沒有正式
校長有關。
王姓學生說,從教育部書狀看來,明顯跟葉俊榮近日對外的講法完全不一樣,教育部長葉
俊榮一度對外說,台大校長長期代理對學校和學生會造成損害,但為何這份書狀的內容又
說對學生沒損害?他質疑,到底要相信哪一個教育部?葉部長的誠信又何在?
訴訟代理律師王瀚興表示,如沒急迫危險,校內和社會怎麼會如此沸騰?如沒正式校長對
學生沒損害,校長根本就不需要透過遴選機制,遴委會也不需重申遴選程序無瑕疵。他說
,既然發生這麼多爭議,就代表一定是有損害,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是為了要防患未
然,「難道非得等到學校失控成為常態?」
葉俊榮昨天受訪重申,收到台大遴委會要求教育部盡速聘管中閔的聲明公文後,會再妥善
研議。對於遴委會回應,他是正面看待,也期待社會正面看待此事,並重申不應糾結個人
上或不上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