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udn.com/news/story/6928/3769421
2019-04-22 03:05 聯合報 記者陳宛茜╱即時報導
台灣學制規定,所有學科領域的博士學位,都必須撰寫博士論文。教育部最近預告「學位
授予及替代碩士博士論文準則」草案,首度放寬規定,包括藝術、應用科技與體育運動類
的博士學位,可以作品或獎項成就取代博士論文。亦即,藝術家可憑畫作、歌曲,建築師
可憑建築作品,取代單純的博士論文獲得博士學位。
不過,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朱俊彰強調,此一放寬並不代表博士生創作畫作或歌曲、建築作
品,便可獲得博士學位;他們在作品之外,還必須完成一份書面報告、技術報告或專業實
務報告,同樣必須通過系所的審核。
如藝術類,其書面報告必須涵蓋創作或展演理念及個案描述、學理基礎、方法技巧詮釋及
分析、作品與成就之成果貢獻等。應用科技類的技術報告需涵蓋技術研發理念及個案描述
、學理基礎、方法技巧詮釋等。體育運動類的技術報告則必須涵蓋參賽歷程或個案描述、
學理基礎、方法技巧詮釋等。
朱俊彰指出,過去台灣僅開放藝術、應用科技類的碩士論文,可用作品和成就證明取代,
此次首度放寬三大領域的博士論文也可用創作或獎項取代。此外,碩士論文放寬的領域新
增專業實務類、體育類,讓商管、法律、體育碩士可以專業實務報告與獎項取代碩士論文
。
元智大學藝術與設計學系教授阮慶岳認為,教育部此次放寬,對建築教育有正面意義。他
分析,建築教育應該實務和理論並重,但建築領域過去僅開放碩士論文可用建築作品取代
,有實務經驗的建築師難以取得博士學位。而大學專任教師往往必須擁有博士學位,造成
有實務經驗的建築師難以成為專任師資、引領教學方向。此次開放將鼓勵更多有實務經驗
的建築人才進入學校任教,促成建築教育實務和理論並重。
但台北科技大學校長王錫福表示,就工程相關系所來說,要求繳交博士論文還是較能保障
學術品質,他會開放各系自行討論決定。實踐大學校長陳振貴則指出,國外許多學校早已
放寬必須繳交博士論文的規定,甚至只要憑作品便可獲得博士學位;台灣此次放寬博士學
位的取得,規定作品之外還必須繳交相關報告,已做到學術品質的把關。
朱俊彰表示,這些領域的碩博士學位是否開放用作品或專業實務報告取代論文,由各校各
系自訂,招生前必須載明。其資格審定範圍,準用「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範
圍。他解釋,這是因為專科以上學校教師升等辦法,開放藝術類、應用科技類或體育運動
類用作品或成就取代,行之有年已形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