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碩士班考試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應變措施公告(1月20日)
國立清華大學111學年度碩士班招生考試
因應新冠肺炎防疫應變措施
111.1.20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月11日公告,目前全國為二級疫情警戒標準,依據本校入學考
試防疫應變措施第三點,決議依原訂期程續辦考試。
本校111學年度碩士班招生筆試維持原定日期111年2月10日、11日舉行,考試地點為清華大
學校本部(地址: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有關試場位置,預計111年1月27日於招生專區
公告試場,屆時請參閱【試場分配表】。
考試當日「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不得參加考試,考生可檢附證明於111年2月18日前
(郵戳為憑)郵寄至國立清華大學招生策略中心(300044新竹市光復路二段101號)申請全額退
費。
考試當日進入館舍及應試全程均應配戴口罩。考試過程監試人員查核身分時,請配合暫時取
下口罩。
考試當日除配戴口罩外,請考生配合1量測體溫、2手部酒精消毒、3黏貼體溫貼紙。若額溫
超過37.5度以上,請先至鄰近區域休息5-10分鐘後再使用耳溫槍確認是否發燒(耳溫超過38
度以上),複檢確認發燒者,請依試務人員引導至預備試場應試。請考生務必提早至考場並
配合量測,如有延誤應自行負責。
因應疫情升溫、避免群聚,考試當日不開放考生親友進入館舍陪考(接送考生之汽車可入校
園),考生請憑准考證進入館舍。
相關疫情防治請詳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頁。本校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即
時疫情,滾動調整因應措施及公告,請考生留意國立清華大學招生訊息網站公告訊息。
考試當日請提早出門,避免因交通壅塞或其他因素耽誤考試,建議至少於考試開始前20分鐘
抵達考試館舍,並攜帶有效身分證件正本及准考證準時應試。
考生服務信箱:[email protected]、考生服務專線:03-5731014。
敬祝 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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