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今天的新聞 〈高虹安博論本文未加注卻列參考書目?政大教授:不符規範〉
沒有要任何政治化的討論
我想要請問 是真的有這樣的規範嗎
我以前沒注意過這個問題
甚至在教育部規定研究生要通過的倫理測驗 也沒有提到 (應該吧?)
當然我知道是不能亂列 例如研究文學 列了一個理科論文 是完全無關 且沒道理的事
但若是有一本書 可能是同領域中教科書級別的書 《某某概論》《某某導論》
對本研究有啟蒙的作用 可是沒有直接的去引用到這本書某頁
那我就不能列在參考書目中了嗎?
真的要列的話 按這個教授說的要引用才能列
是否就在首節的研究回顧綜述 去技術性的提到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