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者我朋友弄壞了別人的F310
(我相信不是他本人用壞的,但是他打算賠償就是了,不過這是題外話)
關於賠償的問題我好難想出一個公平的計算方式
所以想來聽聽大家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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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推文似乎有些人誤會了
是我文中陳述不夠嚴謹,在此道歉
以下都是我個人假設
只有以上是已經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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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賠一把同型號的琴
是應該賠新琴,還是二手琴?
難度在於弄壞的不是新琴,所以賠新琴好像有點大方
但賠二手琴又有琴況問題,這都是很難用數值去運算出來的
又或者說用錢賠償
現在直接Google F310大概是3.7~8k
我相信實體店面應該可以拿到低一點的價錢
不過這個板上徵8/9成新的琴大概是2000,似乎是很划算的價錢
那用錢賠償應該是算哪一個價呢?
如果不幸壞的是一把停產的吉他,那又怎麼算?
是以停產時的價格算,還是因為停產了所以會升/貶值再做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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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聊聊被賠償方的想法
如果被弄壞的琴沒在彈了,或是沒差
這些應該都好談
不過如果你很喜歡這把琴,可能不是因為吉他本身
是因為有喜歡的人簽名,或是有痛過的琴
(我指的是有個初音在上面的那種),或是停產因素等而讓你很捨不得
這時候怎麼算都感覺不划算,就算是給你官方價的錢也買不回來了
比如一把停產琴是30k,賠償者用30k賠了一把壞掉的二手琴感覺夠多了
但琴主拿這30k再也買不回來了
看起來就是雙方都吃虧,卻沒人有滿意的結果
唉...有沒有公訂的賠償方式可以讓大家遵循,就不用這樣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