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人聊到:有創作人貼出 1元 版稅支票..
感受頗深
尤其去年○○公司存證信函之亂後
今年KTV業者、伴唱機業者、音樂教室
業績大受影響
連選舉、活動類的PA業者也CUT歌...
嗯...究竟
版稅怎麼抽、怎麼分才合理?
目前歌曲授權由MUST統一接洽,
授權方式:整機授權/年費制
(另一種KTV錢櫃好樂迪授權...不討論...根本賺不到)
聰明的你立刻發現....
1台6,000首歌、年費5000元 == 創作人餓死街頭...
而法規另外寫的: 每首歌、每次唱收0.5元版稅
(主管機關有寫、實際上MUST沒給這種授權)
各位覺得
版稅怎麼收、怎麼分 才合理?
覺得應該有更鼓勵小老百姓唱歌、
創作人又收得到錢的方法吧?
※ 編輯: patentstm (101.15.145.60 臺灣), 09/11/2019 17: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