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好就在兩週前發生的
我想這是我想彈電吉他的動力....
高中時期玩樂團,國中開始彈琴,高中開始彈bass跟玩樂團,之後電吉他跟bass交替都有
彈
到高三之後有段時間不敢碰琴,其實就樂團不歡而散;高中時期唸夜校,那時候對樂器只
能說瘋狂吧...
每天起跳練琴的時間是6小時,沒有干擾的話,常常到10小時(夜校死小孩)
其中很大的動力來源其實就是樂團凝聚共識,很天真很有夢想的年紀....當時買一把RG27
0我就開心了幾個月。
我的初戀!!當時跟我魯小說我都練琴練團對團員比對她好巴拉巴拉....
於是我跟她分手了...現在回想,覺得自己當時真的好傻好笑好天真,應該先破處在分手
。
但團員面對升學壓力家庭反對等等,中間換過一次吉他手,我的心在流血了。(不知道有
沒有人能體會)
後來跌跌撞撞的碰到又有人需要退出樂團,我當時心態直接崩了。
所以團員們內鬨,但都是刀子嘴豆腐心,其實我明白大家都不捨得,但卻不得不放手,為
了讓人走的更無牽掛。
嘴上說著;不想繼續就離開啊,沒有你,我們可以在找人,反正你每次練團都@%#$&;最
後,我說出了,那就解散吧....為了各自的路。
結果大家確定要各分東西的時候,我比誰都失落傷心(還偷偷大哭過)
後來我也邊唸夜校邊上重考班
為了補回課業,白天重考班,晚上夜校,每天回家後繼續唸書,每天睡不到4小時
更是難過到有三年以上的時間不敢面對當時的團員...
一直覺得說出那句話的我是十惡不赦的....
這樣的生活持續整個高三,反而覺得躲在忙碌到連睡覺都沒有時間的我
那段時間必須要維持這樣的生活型態才有辦法從對團員的罪惡感裡抽離
後來我鼓起勇氣第一次面對樂團團員重聚
主唱跟我見面的第一句話就是我好想你喔
但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