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情緒化的動物
今天剛好看見了一個新聞,關於協會理事長堅持告拾荒老翁
雖然自己也不是覺得理事長的作法很對
只是一堆人留言說不會捐款等等的話罵人的話
感覺也是有一些偏激,因為理事長並不代表所有協會的人
想懲罰理事長跟懲罰協會並不是同一件事情
也有人說人不如狗的話
我覺得狗比人重要也不是不行的事吧
如果我幫過人卻被桶刀,但是我幫狗狗會搖尾巴懂得感恩
這時候我確實覺得對我來說狗比人重要阿
懂得感恩跟不懂得感恩的差別
而且台灣人很多時候是對人不對事
我忍不住想,如果對象不是拾荒老翁,而是一個遊手好閒的吸毒犯
沒有需要他照顧的家人,他只是想要弄點錢買毒之類的
這時候大家還會出來講話嗎?
台灣講的是情理法,法是最後的
同樣的事情,不同的人來做,引起的輿論會截然不同
同一個犯罪事實
犯罪人若有悽慘的遭遇或處境可憐
會比沒有引人同情背景的情況下更受到寬容
認真看待的話其實是不公平的吧?
同情心有時候是一種被濫用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