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年男子,利用身穿僧衣,手持鋼碗做缽的外
觀,假冒和尚,讓人給錢。由於他行徑不羈,徒具出家人
的外表,所以,就有看不過的人報警,把他給抓去。可是
又因為警察不能沒有罪名就隨便抓人,所以民眾認為他這
樣的行為涉嫌詐欺,應該被移送法辦。這是今天看到的新
聞報導內容。
他這樣是詐欺嗎?我覺得不是。詐欺,是要以詐術,
使他人陷於錯誤而將財物交付,這樣才算。那名中年男
子, 雖然讓人感覺他是個和尚,但是是否為和尚,人們
是否會給他錢,不一定有直接關係。人們會給他錢,或許
是因為他的樣子使人同情、或是他盡力地乞討才會給他
的。也就是說,他的和尚衣服,其實並不一定是民眾給他
錢的主要原因。主要會給他錢,是因為看他可憐,而不是
因為看他「法相莊嚴、氣質高貴,所以希望贊助他修行建
廟」。
那既然是因為同情,那該名男子穿和尚衣服行乞還可
以算詐欺嗎?應該就不能算詐欺。為什麼呢? 因為被乞討
的人,在願意給錢的當下認為他情狀堪憐,只是一種”想
法”,換言之,他的可憐度,在付錢者腦中是有可能被放
大或縮小的。如果你認為他好像真的很可憐的樣子,就會
給錢;反之,如果認為他其實不值得被施捨,那麼就不會
給錢。但是真相未必都會符合施捨財物的人當時眼底的觀
察與心裡的想法的。而乞討的人也沒有完全據實告知的義
務。作為一個乞討的人,當然都會盡量表示自己非常可
憐,需要被同情,放大自己的不幸。可是可曾看過哪個乞
丐因為裝可憐裝得很高強而被警察給帶走的?被乞討者如
被乞丐乞討,客觀都知道會有一定程度的被騙風險。乞丐
是有可憐的情狀,他只是強調該部份而已,那也不犯法。
再者,穿和尚衣服、手拿鋼碗,但是那是個人的穿著
自由,並不能有效讓人相信他就是個和尚,說不定所
有人都以為他只是像而已,並不會被騙去。就算是使人誤信為和尚,
也必須要因為給錢的人完全地是因為他的
和尚身分才給,默示地收了樂
捐的錢就犯法,這樣有點過於嚴苛吧?加上他也曾公
開嚼食檳榔,氣質不莊嚴,應該綜合起來可判斷出他
不是和尚。所以會給他錢,並不是那身衣服,動機也
不是因為贊助修行建廟,應該只是因為他的乞討行
為,聽說給太少還會下跪,有這種和尚嗎?所以說起
來,他並沒有使人相信他的和尚身份,來製造達到詐
術級的使人交付財物錯誤。
警察因為民眾報案,告發該名男子詐欺而抓走他。其
實太過火了。我認為最多告誡一下就可以了。總不可
以因為一群人看不爽他穿和尚衣服要錢,就讓他被刑
法制裁吧?不過好笑的是,有人指出,現在和尚還需
要”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