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在身上的綠色單薄被子,
覺得旁邊電風扇的風好熱!
但確感到皮膚失去溫度
不夠暖和地發抖。
已經是第二次這樣地在早上醒來,
現在還不是深夏,
時節卻一點點的在變化。
臨時查網路看到新聞記者的報導,
說這是常識;
因為是「常識」(事實上也不過代表大眾大腦裡的東西罷了),所以一定是有道理的東
西嗎?
不是把「不法之平等」5個大字,搬上來就是代表今天這一切都很合理;
舉例來說,徵稅也是行政行為,今天如果中華民國政府都不課全國人民的稅,只課你
家的稅。
你會說「哦~!這是不法之平等所以這是OK的!」嗎?
沒有人會吧?就算郭台銘也不會。
難道「不法之平等」搞出來這種事,也要人接受?請動動腦筋。
搜尋一下已經有比較專業的人在前有發文了,解釋書275號被記者拿來寫報導就變成你
現在以為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