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為的理想國,你怕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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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著名政治人物之外,康有為在近代史上,還有一個標籤,就是“偉大思想家”,其最
具代表性的思想性著作是《大同書》。不過,普通人大概很少讀過《大同書》,所以,大
都不知道該書所描繪的理想國,是什麼樣子的。
1、必須廢除“國家”,可以先從各國“大聯合”做起,康有為曾親自推動中、日合邦
該書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共10個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談人類生存於世有各種各
樣的痛苦。第二部分專講政府問題。康有為認為,“國家”的存在是非常有害的,只要有
“國家”,就會有兵禍慘劇,欲拯救百姓,首要之務,就是必須把“國家”給廢除。至
於廢除國家的辦法,康有為認為,可以從兩個方向著手,1、力量均等、利害相關的兩三個國家先
搞“小聯合”,然後逐漸發展到同洲、同種的“大聯合”; 2、由德國、俄國這樣的強國
,來吞滅像丹麥、瑞典、荷蘭、瑞士、阿富汗、高麗這樣的弱小國家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康有為還在《大同書》裡說:“若中美五國,近已有合併之說,其(
合為一大聯邦)不遠矣”。 ②很多人可能以為康在胡說八道,其實不然。查康有為在百
日維新時期的行事,可知其曾通過自己的心腹楊深秀、宋伯魯等人,多次向光緒皇帝上奏
,煽動其“早定大計,固結英、美、日本三國,勿嫌合邦之名之不美”、“聯合中國、日
本、美國及英國為合邦,共選通達時務、曉暢各國掌故者百人,專理四國兵政稅則及一切
外交等事。”按康的設想,中美英日合為一國後,包括清廷在內的各國現政府,就全都不
存在了,須另由康有為、李提摩太、伊藤博文等人挑選百名外國顧問,全面接管政治、軍
事、財政、外交等一切事務。 ③對華久有侵略之心的日本,在戊戌年對康有為的這一幻
想最感興趣。康後來自己承認,他曾“與日本使矢野文雄約兩國合邦大會議,定稿極詳。
”④
2、所有人種都須“進化”為白人;對部分黑人可以進行“化學閹割”以斷絕子嗣
《大同書》第三、四部分,談的是族群、人種問題。康有為覺得,白種人是最好的,世上
所有人種,都應該變成白種人。黃種人是智慧人種,只要“加以二三代合種之傳”,百年
之內可以“盡為白人”。只有棕色人種和黑色人種該如何處理,很為難。對棕色人種,康
的辦法是:1、遷徙,把他們從熱帶遷往寒冷的地方;2、通種,對願意和棕色人種結婚生
子的白、黃人,厚加賞賜,“贈以仁人寶星,名曰'改良人種'”,這樣,可以讓他們先“
進化”為黃色人種,再慢慢變為白色人種,所需時間約“經大同後三數百年”。 ⑤
至於非洲的黑人,康有為覺得“幾無妙藥可以改良矣”,即便重賞,也不會有白、黃人種
願意與之通婚。按康有為的推算,非洲黑人要變成白人,“速則七百年,遲則千年”。為
了不耽誤“大同世界”的到來,康想出了四個辦法來加速這個進程:1、赤道地區不許設
育嬰院、學校等,當地黑人全都遷往溫寒帶地區,以免他們“世守其熱地以世傳其惡種”
。 2、給白、黃人種高額獎賞,鼓勵他們和黑人通婚。 3、改變飲食。 4、“性情太惡、
狀貌太惡”和患病的黑人,“醫者飲以斷嗣之藥以絕其種”,簡單說來就是將其“化學閹
割”。康認為,這樣做沒什麼不對,因為“千數百年後,大地患在人滿,區區黑人之惡種
者,誠不必使亂我美種而致退化。”⑥
3、父母與孩子必須隔絕,使其互不相識,以便徹底摧毀家庭
第五、第六部分,講的是婦女、婚姻、家庭問題。康有為覺得,應該廢除婚姻,只許男女
之間“訂歲月交好之和約”,該合約的期限,“久者不許過一年,短者必滿一月”,期滿
後雙方覺得好,可再行續約。 ⑦至於家庭,康有為認為,其存在“害性害種”、“大有
礙於太平”。要想獲得美好的“大同世界”,必須把家摧毀。其辦法是:婦女懷孕後,統
一集中送到設置在溫冷帶地區的“胎教之地”,孩子生下來,全部送入公立養育機構,至
二十歲再進入社會工作。如此,子女“與父母隔絕不多見”,互相“展轉不相識”,家庭
自然也就被摧毀了。父母與子女不接觸,就不存在施恩受恩,也就不存在什麼倫理問題了
。 ⑧
4、剝奪私產;滅絕咬人的惡毒動物;無論男女,都必須剃光所有體毛,惟鼻毛可以保留
第七部分,談的是農業、工業、商業問題。康有為認為,要實現“大同”,必須剝奪所有
人的私產,凡農業、工業、商業,都應該“公有”、“公辦”。這種做法的後果會怎樣,
已不必細說。第八部分,講的是“大同世界”具體該如何運轉。其中關於刑罰的部分,主
要集中在性生活問題上,康有為的辦法是:“不論男女之交及兩男之交,皆到官立約,以
免他爭。惟人與獸交,則大亂靈明之種以至退化,則不得不嚴禁矣。”⑨第九部分,主要
講如何愛人之外的其他生物。其中,“惡毒而噬人”的動物,應該“絕其種”;牛、馬、
犬、貓,則概不許殺害。第十部分,講的是物質享受和精神享受。康要求:大同世界的人
,不論男女,自頭髮而下,眉毛、鬍鬚乃至“五陰之毛”,必須全部剃光,“一毛不留”
。只有鼻毛允許“略剪而留之”。精神生活方面,只剩“神仙與佛學”,若有人想進深山
隱居修仙,必須工作二十年,年滿四十歲。 ⑩
弟子梁啟超曾形容《大同書》:“其火山大噴火也,其大地震也。”只是,有沒有人願意
生活在康有為這種“大噴火”、“大地震”般的理想國之中呢?
感想:我怎麼覺得這並非理想國 而是人間地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