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兩晉的佔田令,但凡品官都可以佔得為數不少的田地。即便九品官,也可以佔得十頃
地。同樣,也可以招攬佃客,九品可以有五戶。
問題是,這五戶人還可以獨自佔田嗎?還是只能在投靠的主家的地上作業?
除此之外,官吏是否還有「菜田」這一名目的田地?依照我的資料上來看九品官是可以佔
有兩頃的菜田,而且菜田的耕作還是國家分配人力。
之所以要這樣問,是我在計算東晉一個九品官的年收入。
正俸:假定二百石級別,每月三十斛(實際是半錢半穀,姑以穀計算),一年三百六十斛
佔田:十頃=一千畝,良田每畝出十斛,等於每年一萬斛
祿田:二頃=二百畝,同上每年二千斛
總共每年一萬二千三百六十斛。晉朝一斛米等於十四公斤,所以年收入是十七萬三千零四
十公斤。
每公斤米大約四十元,所以大約6,92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