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ustaned (sustaned)》之銘言:
: 以前一人專政
: 皇帝下令去火耗 誰敢不從
: 直接殺了一個巡撫 或三品官 以示天下不就得了
: 為什麼要畏畏縮縮 連黃太極 康熙 于成龍 雍正 都去不了
: 誰要敢收 殺頭就是了 要是現在的毛澤東 胡錦滔 誰敢不從就殺了
: 要說中華民國去不了 我還信 公務員問題都解決不了了
火耗,耗的本意是損耗。在收稅過程中,把散碎銀子熔鑄成銀錠對過程中,有損耗是正常的,其合理比例大約是1~2%。
而清代徵收火耗的比例可以到20~30%,這明顯是過高。
事物的存在即是有道理。
首先,清代官員薪水過低,而且還可能不發,如三藩之亂時,政府財政過重就減發甚至停發。
其次,清政府只管官員薪水,不管官府內吏員。因此官府中吏員薪資由官員負責,
第三、辨公費用等支用,如筆墨紙碩等費用,這是官員自行負擔的,清政府不管。由地方上奏折給皇帝的車馬費用,也是官員自行負擔。
第四、稅收分配不均。有清一代,地方財政大約82%是上繳中央,地方財政基本上難以維持。但是地方還是有費用需求,包括軍費、修整費等,當然由地方官員自行負擔。
第五、皇帝的默許。康熙是非常知道這個狀況的,變相把地方運轉成本轉嫁給官員。解決方法很明確-加稅。但是康熙礙於永不加賦這個承諾,不可能用加稅解決,因此只能這些這現象睜眼閉眼。
不可能又要馬兒跑又要馬兒不吃草。在以上種種條件下,火耗變成半公開的規則。
雍正之所以能把火耗歸公,是因為雍正發明了養廉銀,等於是對地方官員加薪。
後期養廉銀失敗又是另外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