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RZmbwsx判決不受理

作者: a00080245 (啊)   2018-09-07 14:11:13
兩個檢舉如下:
1.
→ zeuklie: #1RZmbwsx 「支那」09/05 13:46
→ zeuklie: 依#1RRQvB5z判例 為侮辱民族09/05 13:47
推 vandervaal: 檢舉文章 #1RZmbwsx 偷渡政治議題違反板規1709/05 18:05
→ vandervaal: 文章內容節錄:不是從來沒有學會而是自古以來不斷被內09/05 18:06
→ vandervaal: 亞高階秩序征服的支那地區費拉只能玩玩宮鬥把戲永遠不09/05 18:07
→ vandervaal: 可能了解真正的歷史09/05 18:08
檢舉對象:Reewalker
文章代碼:#1RZmbwsx
板規:
第 10 條
禁止對板友進行人身攻擊,及侮辱任何民族、宗教。
違反者水桶二週;情節輕微或初犯者,警告一次;一年內累犯者,水桶三個月。
第 17 條
發文及推文政治意識形態爭吵,明顯偷渡政治議題,初犯水桶一週,再犯水桶一個月,三
犯發文者劣退,推文者水桶三個月。
違規內容:
不是從來沒有學會
而是
自古以來不斷被內亞高階秩序征服的支那地區費拉
只能玩玩宮鬥把戲
永遠不可能了解真正的歷史
(後已編輯刪除)
以上為編輯紀錄之原文
不過Reewalker既已主動修掉,本次從寬認定,不予追究
但須提醒,這樣的言論確實會違反板規10與17,也會違反13,請發文時多加留意
判決:
此案因違規原因消失而不受理
作者: 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2017-09-05 13:46:00
#1RZmbwsx 「支那」依#1RRQvB5z判例 為侮辱民族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7-09-05 18:05:00
檢舉文章 #1RZmbwsx 偷渡政治議題違反板規17文章內容節錄:不是從來沒有學會而是自古以來不斷被內亞高階秩序征服的支那地區費拉只能玩玩宮鬥把戲永遠不可能了解真正的歷史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8-09-08 12:23:00
難道蓄意傷害能因為被害人傷口痊癒而不起訴犯罪人?
作者: Aotearoa (長白雲之鄉)   2018-09-08 12:24:00
修掉就沒事了,這招可以的話,以後會很混亂喔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8-09-08 12:25:00
豈可僅因自行修改推文就可"從寬認定不受理"?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8-09-08 12:47:00
希望對這類情況做更完整的規範回Y,我看了一下原本的文章,他是修掉原發文者的心得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2018-09-08 13:31:00
也是因為樓上提點就立刻修掉原發文者言論.記者因為被採訪者言論受罰,怕也是不符民主法治...
作者: 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2018-09-08 13:46:00
轉內容違規的文章就是轉文者負責被檢舉再偷刪改內容(取得原作者同意了沒?)被抓包還推責任給原作者 甚至有臉談民主法治?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2018-09-08 13:57:00
連坐罰是古代或極權國家的概念....zeuklie這麼有想法當初怎麼不去選板主??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8-09-08 14:07:00
如果在刑法上應該反而要加一條滅證吧?本來就想玩擦邊球引戰,帶種就玩到底,不要一兩個禮拜的水桶都玩不起.....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18-09-08 16:19:00
看到推文中的連坐定義 讓我立刻笑出來XD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18-09-08 16:19:00
有想法不一定有時間啊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8-09-08 16:54:00
那政治文呢?開了一個話題最後引到當代政治去這樣不用處理嗎?
作者: zeumax (煙灰缸裡的魚)   2018-09-08 17:03:00
文章都是算在發文者身上,誰發文算誰的這在哪一版都一樣吧,誰會去追究原文作者,就算隔空水桶,他也要ptt id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2018-09-08 17:27:00
有破壞刑法法益才有國家刑罰權發動及刑責滅證等問題.嘴易行難.自己不肯出來選,就是接受別人的管理.嘴再多也只是個人意見,就降.
作者: tokyopig579 (薇安姐姐生氣了)   2018-09-08 17:35:00
說不過就開大絕 哈哈 完全不意外那我以後是不是可以發一篇引戰文 然後自己刪除 這樣也是違規原因不存在呀......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2018-09-08 17:53:00
學術板居然沒人想討論古絲路...
作者: Swallow43 (絕對領域命者)   2018-09-08 17:59:00
開始顧左右而言他了
作者: vandervaal (kensu)   2018-09-08 18:19:00
這種行為模式就是俗稱的自助餐,典型的享受釣魚的快感卻不肯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作者: wittmann4213 (玄武岩)   2018-09-08 18:28:00
不告不理,告了再刪文,版主要開這種判例,遲早搞死自己。
作者: YoursEver (豬是妳)   2018-09-08 19:51:00
現行對政治文認定寬鬆?怎麼板上最近的水桶都是拿"意圖"引戰和政治文來當理由水桶人? 結果水桶了一票人之後,卻因為有個人自行修改推文就認定不起訴,這顯然是人治,而不是法治. 現任版主們請先公告並量化明定罰則吧.
作者: hgt (王契赧)   2018-09-08 20:24:00
如果是在版主接到檢舉信前修掉 我覺得就可以不受理
作者: SidChen (喜德陳)   2018-09-08 20:50:00
就先這樣看看吧,如果板內反對這種刪推文聲浪太大的話那就可能要重新考慮這類案例要怎麼判。歷史容易被政治綁架利用,辛苦版主了
作者: noonee (我和烤肉間只差一撮孜然)   2018-09-09 01:10:00
以版主上任時間來看是初犯 但是調查過去歷史就是累犯了所以版主說相信的意思是既往不究?
作者: a00080245 (啊)   2018-09-09 01:34:00
文章標題搜尋r板友沒有找到判決,或是請問是否有判決被我漏掉?
作者: hizuki (ayaka)   2018-09-09 02:33:00
我支持修文不理,我當初參選也有這條政見
作者: zeuklie (Unlimited blade works)   2018-09-09 03:07:00
cjol=R
作者: 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   2018-09-09 08:33:00
推,板主辛苦了
作者: taxuan   2018-09-09 10:34:00
外國事務怎會是台灣政治?
作者: xnicewilly (continuous evolution)   2018-09-09 22:50:00
都聽板主指示了幹嘛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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