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觀點] 戳破國民黨建設臺灣的神話

作者: mshuang (竹碳烏龍)   2022-02-16 16:52:55
※ 引述《helldog (媽寶地狗)》之銘言:
:
: 這條土地法的適用範圍是整個中國各省(含台灣),不是只有台灣;陳誠在大陸一直就是
: 土改推手,1940年就在湖北搞25減租了,租額為產物的375/1000。你覺得1946年這條土地
: 新法的推行,沒有陳誠的影響?
:
: 你太壞了。
:
因為你看的都是錯的
下面是你拿的黃樹仁-農村土地改革再省思的內容
https://imgur.com/lKee45f
實施時間為1941年4月,黃樹仁改成1940年,另外1941年國民黨五屆九中
全會通過《土地政策戰時實施綱要》,其次當時實施的是25減租,黃樹仁
對於25減租的內容也是錯的,25減租源自於1928年的浙江省政府,那個人
叫做何應欽,內容如下
《浙江省十七年佃農繳租章程》,規定“正產物全收穫百分之五十為最高
租額”,“佃農依最高租額減百分之二十五繳租”。這樣,佃農只須向地
主交納收穫量的百分之二十五,自己則可得百分之七十五。
https://imgur.com/jkp1qH4
上面這個也是黃樹仁的內容,我也給你看原文了,他刪除了原文中的屏東
和新竹的內容
你題的內容前面全部都回過了不要再跳真好嘛
作者: dosoleil   2022-02-16 17:01:00
二五減租是原最高佃租50%減去其中25% 所以實際最高佃租還是37.5% 只是三七五減租的敘述改成比較直觀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2-02-16 17:51:00
呃,所以土改之父 何應欽?好吧,水道之父都有兩人了,土改之父有兩人引用前例,就合理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2-02-16 18:04:00
大推
作者: TED781120 (蒼夜歌)   2022-02-16 18:12:00
方此時也,佃業公案稍蕃,爭訟日熾。自十八年至二十年,政府令休減租,地主因而沮政,減租之推行,乃日就衰落。二十一年,已不能決行。方茲六年,通國惟浙江一省施行之;浙江八十餘縣,行之者亦不多。所以到1932年這些減租令就名存實亡了吧。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2-02-16 21:18:00
靠杯,我就是討厭什麼都蔣光頭跟蔣胖胖最好這兩人有那麼多時間管哪麼多事啦,現實中,我跟同事光是討論工作方針,以取得共識,可能討論完兩小時就沒了這還只處理了一件事我覺得還是要深入看到底誰是第一線負責人
作者: helldog (媽寶地狗)   2022-02-18 02:23:00
我第二次回文是瞿宛文的論文,第三次是黃花崗雜誌的文,早就不是黃樹仁的論文了,還在一直跳黃樹仁寫錯你說黃樹仁不寫在該辦法在屏東試點,是說謊;那你呢,土地法是全中國通行,不只是1947年在台灣玩,這事你也不講,不也是說謊嗎看了好幾篇戰後台灣土改的論文,都沒人提到大小蔣,只有你一直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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