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22-12-23 03:18:48恕刪部分!兼論的能力我沒有,僅就各項舉例說明
※ 引述《kcj001 (kcj001)》之銘言:
: 一、既然有監察制度及御史,為何中國歷代官場貪腐問題依舊相當嚴重
譬如東漢末期的桓帝、靈帝,"初開西邸賣官,自關內侯、虎賁、羽林,入錢各有差。
私令左右賣公卿,公千萬,卿五百萬"(後漢書)
"桓、靈賣官,錢入官庫;陛下(晉武帝)賣官,錢入私門"(晉書)
曹魏一朝亦有謠言"欲求牙門,當得千匹;百人督,五百匹"(魏略)
可想而知,無異於現代政治,有付出總得有回收,到頭來苦的仍舊是老百姓
於是有個司馬直被要求繳300萬,而感嘆"為民父母,而反割剝百姓,以稱時求,
吾不忍也"(後漢書)
官職為皇帝公開允許直接用買的,則御史大夫、刺史即便察舉非法
最後一關仍得由皇帝下詔進行處分,要是真搞下去,以後就沒人願意買了吧
: 二、有學者曾認為御史制度,實為官員用以打擊政敵之工具
(曹)魏明帝時有個叫王觀的,當治書侍御史,典行臺獄
那時曹爽權傾一時,王觀拒絕與之靠攏,便被爽哥的死對頭-司馬懿給提拔走了
: 三、曾聞御史本身也會收受一些官場陋習
《晉書》:"廣州包帶山海,珍異所出,一篋之寶,可資數世,然多瘴疫,人情憚焉。
唯貧窶不能自立者,求補長史,故前後刺史皆多黷貨"
當刺史前就已經很窮了,才願意以吸瘴氣的代價,來換取收賄的油水
: 四、若主政者因利益因素而不願處理,往往也未能將貪官繩之以法?
只知道迴避的實例還是有的,《漢書》載御史大夫蕭望之舉劾:"前為(韓)延壽所奏,
今復舉延壽罪,眾庶皆以臣懷不正之心,侵冤延壽。願下丞相、中二千石、
博士議其罪。」事下公卿.."
: 五、御史是否擁有偵查或調查事情的權力?
個人認為重點在於,需經由偵查過程來蒐證,《宋書》:"(侍御史)二漢員並十五人。
掌察舉非法,受公卿奏事,有違失者舉劾之"
另參考《魏書》:"漢安帝建光元年,遼東屬國都尉龐奮,受二月乙未詔書,
曰收幽州刺史馮煥、玄菟太守姚光。推案無乙未詔書,遣侍御史幽州牧考姦臣矯制者"
感覺考這字,就已經很有偵查意味了?
從漢到魏,偵查完畢後起訴,《三國志》:"輒勑侍御史收(成)濟家屬,付廷尉,
結正其罪",以上史料只能看出大略,詳細情況有望版友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