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w190a (las)》之銘言:
: 我之前推文也說了,
: 社會契約是個虛的東西,
: 是抽象的概念;
: 他可以用來幫助形成權力的基礎,
: 但其實不能用來理解現實。
: 因為說社會契約凝聚是基於一個共識,
: 基本上就是反現實的幻想,
: 君主拳頭不用太大 ,
: 他只需要人民是一盤散沙就能統治。
: 現實是人民之間沒啥共識才是常態,
: 權貴/菁英階層的組織聯繫,
: 武器訓練上的差異長期都是決定拳頭大的決定性要素,
這位的講法是以沒有現實的依據來證明社會契約論的存在
把民主這個基本架構片面的認定為誰比較暴力來片面帶過民主
那我舉一個很簡單的例子
台灣閩南社會現在依然特有的長孫多拿一份遺產的習俗
這個習俗是不是存在,是的
有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沒有
依照台灣遺產的相關規定在祖父母死亡時其直系卑親屬為主要的繼承人
孫子是沒有的,除非孫子的父母死亡,實質上孫子是繼承父母的遺產
而在這個習俗中只限長孫有一份其他孫輩並沒有
當然如果有遺囑特別交代長孫有一份,那這就是依照遺囑分配不是我們前
面講的長孫多拿一份
而在現實中這種分配方式卻是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依然存在的,就是分成
N+1份,多的那份就是長孫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卻是一個社會契約下共
同約定的習俗
至於拳頭大那點是錯誤的,同樣以前講過很多次的內容,皇帝獨裁權力很大
他的前提是有人聽皇帝的,全部人都不聽皇帝的,皇帝拳頭大嗎?
所以所謂武力迫使人民聽從只是一個假象,講白了就是脫罪的藉口,當然也
因為當整個社會都認定社會契約必須改變的時候,必然會引發衝突就像少數
既得利益者反對多數意見一樣,自然會爆發流血衝突,一邊我們稱之為革命
或是政變
但這並不會改變其民主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