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日本專家分析台灣民族性 「毫不在意給人

作者: cjol (勤樸)   2023-10-08 10:07:18
日本專家分析台灣民族性 「毫不在意給人帶來困擾」百篇評論曝光
台灣在日治時期受到統治,但統治者真的了解被統治者嗎?當年一位日本人山根勇藏來台
擔任教職,為了讓第一線工作的日人更了解台灣民情,他針對台灣的民族性蒐集資料、結
合自身經驗,寫成《臺灣民族性百談》,內容包括台灣人的生活習慣、三觀、文化,甚至
髒話分析等;還直言台灣人是自古以來「毫不在意給他人帶來困擾的種族」,不料百年後
看依然如此。
山根勇藏在1896年來台擔任教職,而後在警務局繼續從事教育工作,他有感於第一線的公
務人員、執政當局不瞭解台灣民族性,而且相關論述十分缺發,因此他發憤著述,四處蒐
集資料題材,並結合自身經驗,寫成100篇分析評述台灣民族性的文章,陸續發表在《臺
灣警察協會雜誌》上,幫助更多執政者瞭解台灣人。
晚年他期望整理成文稿,準備單獨出書,可惜草稿粗成就因胃癌去世,遺稿由後人整理為
《臺灣民族性百談》在1930年出版。他生前表示,「在本島從事島民的教化事業者,不管
是一般的官僚公吏、教育者或是警察,首要之務就是要理解本島人的民族心理。」
百篇評述題材寬廣,從生活習慣、宗教信仰、台日比較,包羅萬象,包括對台灣人的髒話
分析、金錢觀、台灣人對蘭花的偏愛,甚至有廣東人和福建人的比較等。取材來自他親身
和台灣人交流的經驗,或到各地參訪的見聞、報紙的新聞報導等,而他的文筆更直言無諱
、輕鬆幽默,不時還點綴反諷和嘲弄,讓這些評述至今依然有趣且有參考價值。
儘管一些評論看來「政治不正確」,讓台灣人看了想反駁「才不是這樣!」卻也有不少到
了今日來觀察,會意外發現,經過百年以後「台灣人還是這樣!」不得不承認作者的觀察
與筆墨令人發噱。
例如作者提到,台灣人有「盲從群眾運動的天分」;而農民組合有女學生加入,其實是想
藉此吸引年輕男性。作者還觀察到,台灣人在交通使用道路方面「完全不顧他人」;邀請
函上的時間「僅供參考」,直言「台灣民族自古以來,就是毫不在意會給他人帶來困擾的
種族。」
《臺灣民族性百談》這本書曾有節譯本,但篇數和內文皆有刪減;如今大家出版將發行「
完整翻譯本」首次問世,並在必要處加上註解,搭配歷史圖片,協助今日讀者跨越百年的
時空隔閡。
出版社表示,除了玩味本書描繪的臺灣人百態,我們也可以更進一步探究,作者觀看台灣
人時,採取何種視角,這也是深入了解何謂「殖民統治」的機會。因為強調殖民者和被殖
民者的差異,正是殖民政府為自身統治建立正當性的嘗試,而「民族性」的書寫,也就可
以在這樣的理解脈絡下,開展更深入的意義。
《臺灣民族性百談》預計10/4在全台線上、實體書店發行。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929/2592328.htm
日本人是請學者下苦功研究台灣過的
目的想要精確台灣當地的民族價值觀
以制定相應的策略來管理
後來平均教育水平不斷提高
一些陋習也跟著消滅
比如中國傳來的纏足、留辮子等
作者: turkeyma (...)   2023-10-08 10:21:00
那個年代講求社會進化論 拿出來提有意義嗎
作者: a46911a149 (a149)   2023-10-08 10:48:00
一百多年前的沒什麼意義,現代化前跟現代化後不能相提並論,全世界都一樣
作者: overno (狗不理)   2023-10-08 10:51:00
明明就是自己長輩從原生家庭帶來的陋習
作者: PTTHappy (no)   2023-10-08 11:29:00
1.1896年的調查!那時期台灣不仍滿滿現在中國人的尿性?2.台灣有幸被日本統治50年改掉了許多文化病 但中國現在眾多庶民仍那股尿性:ex.插隊 在地鐵車廂喧嘩 隨地大小便等等毫不在意給人困擾"讓我小孩在你地板上拉個屎怎麼啦""我就插你隊 你瞅啥"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23-10-08 12:09:00
難怪跟大阪人特別有親切感
作者: moslaa (萬變蛾)   2023-10-08 12:22:00
該書我剛好前幾天看到一篇介紹 (不好意思現在找不到)滿有趣的手法:用第一人稱作者自己站出來介紹,感覺特別有趣,而且寫文案的人,很懂百年前的觀念跟現在有落差所以先打預防針,讓用作者的口吻強調,大家不好意思,因為這是我一百年前寫的,跟現在觀念有落差,請大家見諒 >o<寫這文案的人很厲害。"遲到"這點,以我個人生活經驗來說,大概只發生在兩個情況1. 是大學時代上課,早上課很少人不遲到。2. 婚宴,這個從小到大都沒變,請柬上面的時間從來沒被認真過。其他比如朋友約見/客戶約見,我個人很少遇到遲到的情況。
作者: gundamx7812 (台灣沒人看足球)   2023-10-08 13:08:00
甚麼廢文
作者: typhoonghi (小康)   2023-10-08 15:37:00
是日本人太在意旁人眼光啦~
作者: HarunoYukino   2023-10-08 17:40:00
一邊笑對岸,結果發現其實兩岸沒有什麼不同。https://i.imgur.com/ble45uP.jpghttps://i.imgur.com/rKBmeHV.jpghttps://i.imgur.com/eEoHRAC.jpg
作者: PTTHappy (no)   2023-10-09 07:56:00
關鍵是比例問題 在中國不是百分百都沒人理睬路倒老人 在台灣也並非百分百的人都理睬路倒老人 關鍵在兩國的比例
作者: HarunoYukino   2023-10-09 07:59:00
說的好,比例問題。請問有經過任何統計說對岸比台灣人高嗎?還是碰到台灣就要客觀統計數據,講對岸只要主觀即可?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0-09 09:13:00
臺灣老人? 這些年來媒體不是一直在貶低臺灣老人形象?政客也三不五時強調臺灣年輕選票與意見有多麼重要?社會風氣也普遍以自認是年輕人為榮?六十幾歲老太太也要自認加上旁人吹噓是辣臺妹?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3-10-09 10:52:00
見義勇為這種事倒是可以比較彭宇案跟玻璃娃娃案最終台灣的司法判決認為少年不負賠償責任 但彭宇案的判決我記得彭宇要負40%賠償責任,這個判決被中國輿論罵翻了這樣看起來在中國理睬路倒老人的風險應該是比較高的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0-09 12:50:00
玻璃娃娃案的二審,當年可是震驚我國民眾是被告夠錢上訴到最高院,該院質疑高院判決發回更審二審名判決 93年上字433號判決 大家自己去找了瞧瞧景文高中、陳姓少年,或被上訴人林惠美、陳姓少年,各連帶給付顏姓少年的家長分別為192萬3528元以及141萬4508元。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3-10-09 13:35:00
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上更(一)字第6號判決已經確定陳姓少年就死亡結果無可非難之處喔,景文高中與顏姓家長與有過失 判決確定的應該是這一則判決喔彭宇案則是一審判決後無下文 後來最高人民法院發微博暗示中國人不應該拿彭宇案當不扶老人過馬路的藉口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0-09 14:18:00
吾先前註明已寫明最高院發回更審。更一審固然確定被告陳姓少年已善盡其義務而無賠償責任,但如我前註文指明者倘被告無資力和心力堅持到第三審乃至於更一審,就得賠彭宇案? 剛才網搜,被告老彭自認當年說謊的所謂彭案一審後無下文純屬無稽。被告彭某上訴,二審前自行與傷者達成和解賠償一萬元而非如一審判賠四萬餘民事兩造自行和解,法院當然依法終結本案平實論,彭案最大癥結在主審官王浩判決被告應負擔原告四成損害賠償的論理有重大缺陷且有悖社會常情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3-10-09 14:46:00
司法有審級制度就是為了糾正下級審判決保護當事人訴訟權與個案中受侵害的基本權,你可能想表達一審跟二審本來就不應該做出這樣的判決 但至少有最終確定的判決,的確宣示了助人者不應負擔過高的注意義務的態度,那麼司法的救濟途徑至少在這個個案是有效的 而打官司的合理成本為多少又是另外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了 另外彭宇自認的出處我剛剛查過了 只有中國的新聞網站有相關報導 例如觀察者網的"最高法微博發文:十年前彭宇案的真相是什麼",內文提及"事過多年後,彭宇也承認了當年確實和老太太發生過相撞"這個要當作證據證明彭宇曾經於訴訟或訴訟外自認恐怕過於空泛,最後 雙方有和解無誤,但如果你也認為一審判決論理有重大瑕疵 可能是違反論理或經驗法則,那麼應該讓二審發揮救濟功能,糾正下級審的錯誤才是 但最終的結果卻是以被告仍然要賠償和解令被告撤訴終結訴訟,被告豈非平白被剝奪了受二審救濟的機會而徒留錯誤的一審判決確定 對於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0-09 15:09:00
老大! 被告當事人的利益你完全不管的? 當年被告老彭一審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3-10-09 15:09:00
整個社會而言等同沒有任何下文 中國人民只知道雙方私了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3-10-09 15:10:00
卻不知道二審法院對一審法院的態度究竟如何 等同沒有下文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0-09 15:10:00
被媒體放大,傷者老太一家可是承擔很沉重的社會壓力諸如熱心民眾頻到她家謾罵騷擾等等。玻璃娃娃按當年不知我國社會實況,但二審判決出來也是造成輿論嘩然是所謂上訴制度即足保護當事人利益,顯然未論及此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3-10-09 15:16:00
"找媒體發動輿論戰"、"被媒體放大"、"熱心民眾去騷擾"有沒有證據能證明 如果證據又是網易或觀察者網的單篇報導而沒有別的人證物證的話不如不要討論這塊了如何如果上訴制度不能保護當事人利益 是否你在期待一個一審沒有任何瑕疵的司法 所有案件的兩造看到一審都很服氣的司法 如果你在期待這個 那很抱歉滿足不了你 或是說現存的任何司法體系大概都滿足不了你 我只是在說明 相較於彭宇案連二審都不存在 玻璃娃娃的陳姓少年至少在更一審得到有著合理的風險分配的判決 相較之下結局是比較好的好壞都是比較出來的 上訴花錢花時間大家都知道 但有上訴制度總是比沒有或者失靈的上訴制度好 不是嗎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0-09 16:12:00
拜託民事和刑事案的差別就在於民事和的爭執不值得花費檢警公家資源去偵辦清楚。然後你在這邊和大陸那些鄉民一樣主張彭宇民事案因為對社會影響重大而應該堅持辨明真相怎麼辨明真相? 立法規定檢警在這類案件必須主動介入偵辦還是立法規定這種社會大案禁止當事人和解,一定要用私人的財力和時間把真相釐清? 不好意思,吾不知當今舉世諸國有哪國如斯立法。還是先前提醒過汝的,當事人利益汝之主張完全無視當事人的利益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3-10-09 16:41:00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你知道嗎 我同意當事人利益 所以要不要上訴由當事人自己判斷 我只是說明有上訴制度比沒有好畢竟沒有國家能做到所有一審案件沒有任何瑕疵最一開始我推文就只是要表達彭宇案的確定判決告訴你你見義勇為最少負10%與有過失責任,玻璃娃娃的確定判決告訴你可以不用負責,在兩地見義勇為的風險不一樣最後當事人愛不愛上訴是他家的事 我只是說明判決對社會風氣的影響 我不懂你強調當事人利益的點是什麼 那你這麼在乎 那我就附和你 嗯嗯嗯好重要 那這影響這兩個判決彰顯對見義勇為不同的態度嗎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10-09 22:54:00
你現在寫你同意當事人利益了? 那你先前寫啥彭宇案一審後就沒下文是要表達啥? 尤其是我已經提醒你,所謂沒下文是因為當事人在二審進行前自行和解,那你還繼續扯啥?y至於有上訴制度比沒有好,吾先前哪裡寫了沒上訴更好?只是客觀指出現實上不是所有當事人都有本事或承擔得起上訴的各種成本。尤其是彭宇案和玻璃娃娃案這種社會大案當事人在訴訟進行中,可是會繼續承受社會各方的壓力尤其你最後用兩個孤立案件結果做論述更是沒有說服力
作者: want150 (張氏的大號令)   2023-10-09 23:58:00
當事人利益很重要 但與我的論述無關 不再回覆這點 但我倒是滿同意孤立案件沒說服力的反駁 如果你有興趣確實可以參考更多兩岸的相關判決做比較 但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的判決書應該是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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