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共同持有..
請代書辦理1/2(比列雙方自行協調)簽訂房屋,
土地買賣產權移轉合約書即可…手續不麻煩。
準備資料如下:印鑑證明、印鑑章、房屋、
土地權狀、身份證影本。
費用:代書費及政府規費合計約15000~20000元
契稅(房屋)、增值稅(土地),契稅一定會有,
按政府公告房屋價值扣稅,增值稅不定會有,
主要看屋齡及當初之公告現與移轉時之公告現值
增值多少而課徵,都可請代書在移轉前先核算出來。
費用由誰支付,按一般買賣慣例
代書費、規費及契稅由買方負擔,
增值稅由賣方負擔,致於你們的狀況是什麼關係費用之分擔,
可由你們自行協調,沒有一定的規定。
2.共同持有,一方欲出售時,另一方之權利
若甲.乙方共有:甲方欲出售予丙方時,甲方應先通知乙方
(有優先承購權,以同樣價格),若乙方不賣,則甲方可將其
擁有部份售予丙方,對乙方之權利完全沒有任何影響..
※ 引述《sfon (風過留痕)》之銘言:
: 請教各位大大:
: 小弟最近買了房子,名字是小弟的..
: 但最近女友.突發奇想..要求保障..
: 避免萬一結婚又離婚..她分不到錢..
: 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在花最少錢的原則下..
: 讓女友有保障呢..
: 大約看了很多文章. 有 贈與 買賣 共同持有 民間設定 ....
: 可是都不是很了解..
: 不曉得.是不是有什麼更好的idea呢 ??
: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