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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3 中國時報 【中廣新聞/黃悅嬌】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新制五月一號上路,主建物、公設應分開計價,位於基隆的
「甲山林城上城」建案未符規定且經五次查核皆未改善,內政部開出第一張罰單三十萬
元,內政部長江宜樺強硬地表示,業者若不願配合,未來甚至可以按日處罰,最重處罰
一百五十萬元。
江宜樺表示,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新制在今年五月一號正式上路後,內政部隨即會同
地方政府與行政院消保會針對全國一百六十個預售屋建案展開查核,未符規定的業者大
多數都在限期內改善完畢,唯獨甲山林城上城一案,內政部從五月五號初次查核發現五
大違規,要求限期改善,但歷經五度查核,業者仍未全部配合改善,因此內政部在八月
十九號開出新制實施後的第一張罰單新台幣三十萬元。江宜樺:『但到第五次八月十號
去查核時,我們發現他們在前幾天與消費者簽的契約仍未明訂土地權利範圍、面積、價
格,決定予以開罰。這次先予三十萬罰款,並予十五天限期改善,若未配合改善,期限
滿後我們將加重處罰一直到它改善為止。』
內政部引用消保法第三十八條及五十八條,由中央政府於必要時直接對業者處以六
萬以上一百五十萬以下罰鍰,江宜樺強調,業者如果執意迴避法令,漠視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將連續開罰,由每十五天縮短到每三天,甚至每日罰,最高處罰一百五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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