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1-09-20 18:14:22※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EU6Tcs8 ]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看板: part-time
標題: Re: [北部] 徵人頭
時間: Tue Sep 20 18:13:56 2011
我是不知道你的目地拉
脫產????
投資客的洗房子???
不過要注意歐~~~
持有未滿1年出售者須課徵15%的奢侈稅
持有滿1年未滿2年出售者須課徵10%奢侈稅
當然也有方法可以躲,只是條件嚴苛,被抓到要罰3倍
馬上買賣不會有增值稅問題
契稅印花稅會事業主付應該也沒錯
不過到時候還會有財產交易所得稅,以當年公告的房屋公告現值及物價指數計算
在年底時候申報,這部分搞不好這1萬不夠付
還有資金流程也要做
另一方面如果涉及協助脫產,也是有刑責的
另外~~~
你很確定你賣給人頭就買得回去
就算你反設定也不一定買的回去歐
你反設定我另外弄張本票,直接本票拿去做本票裁定
就可以直接聲請假扣押,然後聲請強制執行
甚至再繼續設定其他順位
人頭費1萬笑死人
行情遠高於這價位哩~~~~
※ 引述《AlleyCats (癡呆醜肥怪)》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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