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知識淵博板眾好
小弟在周日時參觀預售屋
在講價時與建商拉鋸
最後談定若現場我先簽約並刷訂金可以此價成交
其中契約部分賣方並無簽約
另外並未滿5天審閱期
後來兩天考量賣方預售屋銷售還不到1/4
想要再冷靜思考一下
但比較有問題的部分為我已經在合約書上先簽名
請問這樣還能夠退訂嗎?
感謝
合約書你手上有一份嗎 若有,建商沒簽約,視同建商未同意,
作者:
xenium989 (xenium989)
2012-05-29 23:29:00我也推帥大的熱心專業
作者:
leecoco (小白是黃色滴)
2012-05-29 23:49:00今天在電視上看到帥過頭>///<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2-05-30 00:39:00預售屋契約 賣方還沒蓋章 是因為送回總公司用印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2-05-30 00:40:00建商大小章 不會在代銷手上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2-05-30 00:41:00用印需要時間 你只能訴求未滿審閱期 決定解約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2-05-30 00:42:00只要未滿審閱期 明天直接打電話給代銷及建商 說不買了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2-05-30 00:43:00在代銷處 把合約作廢 就可以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2-05-30 00:46:00但是 如果你有簽"無須審閱期" 就無法解約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2-05-30 00:49:00可以回憶一下 當時有沒有看到這句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2-05-30 00:50:00"本人已充分瞭解契約內容 無須攜回審閱"
打電話點建商有一個缺點,你打的時候,他會告訴你,老板已同意賣給你了,我說寄存證信的用意是,找制式合約的缺
點,制式合約對制定者有利,若有雙方不同的見解,會對他
方有利,你就說,建商未蓋章同意,老板還在考慮,法官會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2-05-30 00:52:00未滿審閱 建商說要賣也沒用直接到建商取回 快速又簡單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2-05-30 00:53:00除非建商及代銷 不肯解約 再用存證信函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2-05-30 00:54:00當天反悔 當天解約 才是上策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2-05-30 01:11:00另外 建商或代銷不願解約 可到消保官申訴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2-05-30 01:13:00建商或代銷無理取鬧 不讓人解約 遭罰款 對他們沒有好處
作者:
brendas (cc)
2012-05-30 08:38:00有簽"無須審閱期"違反消保法->無效約定,還是可以解約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2-05-30 09:11:00樓上 確定還是可以解約? 我向北市 新北市消保官詢問答案是不行的
作者:
stock123 (現在買屋必out)
2012-05-30 09:12:00新北市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 02 29603456分機4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