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謂的公司制度~據了解
並不是買方一不付錢,貴公司就會把差額補進去給買方
然後自行向買方打官司
而是賣方要先打官司,然後勝訴後貴公司才會先墊錢給賣方
10 台灣房屋
需經催告,或必需要等到法院判決權利義務歸屬才能拿回款項。
並不是針對台灣房屋,因為幾乎每一家都是如此做(網址裡有詳細敘述),
不要上面教一套,你就說一套,真的發生是如此嗎???
參考網站:http://tw.myblog.yahoo.com/jw!k_vCry6CH1o7M2TSJ2hy/article?mid=2236
http://www.rakuya.com.tw/hnews/hnews_list/2384/2/0/1/0
※ 引述《InHouseBoy (仲~惡名昭彰~介)》之銘言:
: 我們公司跟第一建經有簽約
: 哪家就爬文吧
: 等一下又被拿來做文章就不好了
: ※ 引述《evangelew (uwe)》之銘言:
: 就如同我所說的
: 賣方要是房子過戶到買方名下
: 但是款項拿不到的時候
: 我們會按照合約上的成交金額交付賣方
: 然後由我們出面與買方提起訴訟
: 賣方不用親自去告買方
: 這是保障賣方的部分
: : 1.一般來說如果真的惡意隱埋兇宅此事實
: : 即便自行買賣不會找不到兇手的
: : 還是可以跟賣家進行官司訴訟
: 你當然可以提告
: 但是提告不一定找的到人
: 找不到人就會求償無門
: : 即便有委託仲介買賣
: : 有糾紛無法解決時就可以不用打官司?
: 我先就買方不履行契約這個部分來講
: 講太多越來越花也沒意義
: : 2.我不知道你是哪間房屋仲介
: : 但我沒看過合約上會寫"買到凶宅就會保證全額退款"
: : 這只是廣告標語而已
: : 而且這會沒但書?
: : 合約了不起是寫
: : "買到凶宅賠償最高至原價購入"
: : 這兩句若是在合約
: : 內容意思差很多吧
: : 因為是真的買到凶宅,且買家官司打贏
: : 通常也只是賠個原價金的一個比例左右吧
: : 保證全額退款???
: : 話說應該已經有房仲全額退款的例子吧
: : 可以借參考一下嗎
: 不但要全額退款還要給付買方這段時間的利息損失
: http://ppt.cc/ImYp
: (網誌,不喜物入)
: 我以為凶宅這個重大瑕疵是解約這件事已經眾所週知了捏...